趕完 UIST 回家倒頭就睡,醒來已近午夜,索性一面吃宵夜一面把《侏儸紀世界》看完。我同意網路上那些批評:恐龍不如第一集真實、情節不如第一集刺激,而且大大背離了麥克克萊頓原著重視科學的精神,很多小細節也不知所云(像是堅持要開直升機的大老闆、還有神出鬼沒的恐龍)。這些說得都對。
但我很喜歡這部電影的「誠實」。
性感紅髮女上司不是莫名其妙就愛上又臭又粗曠的迅猛龍獵人(雖然以他的長相完全合理)。導演直接用對白告訴你:他們約會過一次;兩個朝夕相處的男女工作人員,在最後恐龍殺進來、要分開時,男方一時激動要親她,女生尷尬地把他推開說:不好意思,我有男朋友。男方說,呃,可是妳從來沒說過,所以我以為──女方更尷尬了:這是工作啊;小男孩哭著擔心爸媽要離婚,哥哥安慰他的對白不是「他們會沒事的」,而是「我有一半的朋友爸媽都離婚啦」、「你可以有兩次生日、兩次感恩節,不好嗎?」;結局大團圓時,所有人都哭成一團,卻沒有人說「我們不要離婚了」這句話。(小鬼的爸媽把他們送去侏儸紀世界玩,一開始就是為了離婚談判──多麼美國啊。)
反派的動機不像前幾集,都是壞人要偷恐龍蛋──雖然不是完全荒謬,但偷完蛋和胚胎之後,你還要能養啊!很難想像擁有豢養甚至繁殖活恐龍能力的企業,一下手就是來偷蛋。養珍貴蜥蜴都會不小心養死的欸,你偷完幾顆蛋就回去是要煮來吃嗎──這集的反派,動機完全能說服我:想要把恐龍改造成軍事武器,並以「解決怪物危機」的英雄姿態大做媒體宣傳。這個動機寫實、無聊到討厭,胖胖的反派也演得挺好,雖然大家都想揍他,但內心多少明白他說的話不是空穴來風(男主角也是。他揍完那拳之後還是被說服、帶著小藍出動了)。亞裔科學家被直升機救走後,反派是這樣說的:「總得有人去想這公司要怎麼活下去」。真是太當代的一個理由了。簡直像「我也不喜歡上班,但人總要吃飯。」一樣寫實到討厭。
電影也給「合成超強變種恐龍」一個合理到不行的理由:觀眾想看啊。那些什麼暴龍棘龍迅猛龍,觀眾早就看膩了。大家要的是更多牙齒、更多血、死更多人。這幾乎像是觀眾說的:對啦對啦我知道劇情不怎麼樣,但你們難道是為了劇情買票的?你們不就是來看恐龍吃人的嗎?
我最喜歡的是這個故事對「自然」的態度。並不是「人定勝天」或「天定勝人」這種單調的說教,故事很清楚告訴你:自然會反撲沒錯,亂造奇怪的高智能恐龍,下場很可能是被吃掉──但人類也不是乖乖躺在地上束手就擒,人類也有使用自然來保護自己的方法,像慢慢馴化迅猛龍並用牠們來狩獵、造出一隻巨大的魚龍最後給變種恐龍致命一擊。但這種你用我我用你、你贏我我贏你的關係,永遠都是動態的。此刻你可以利用迅猛龍,但迅猛龍幫你找到變種龍後,一回頭就開始來獵殺你;到了最後一刻,迅猛龍卻又反悔,反過來幫主角打魔王。
「利用」並不是「控制」,而人類所幻想的、穩定的、單方向的「控制」是不存在的。
導演甚至怕你聽不懂,直接在電影裡講出來:「快樂生活的關鍵就是,去接受事情『永遠不在你控制之中』。(The key to a happy life is to accept you are never actually in control.)」
穿高跟鞋跑給恐龍追那幕我非常喜歡。無論是演員、導演、鞋子、或是暴龍,絲毫沒有顯出想說服觀眾「這是寫實的」的氣息,但這大量荒謬的元素堆疊起來卻有一種荒謬的說服力,幾乎像舞臺劇一樣。女角選得極好(我覺得是這部電影最好的地方),我無法想像例如 Megan Fox 或 Olivia Wilde 可以撐起這個「執意要穿高跟鞋跑給恐龍追」的女主管,然後還能和 Chris Pratt 發展出令人信服的感情戲。我承認我之前不知道 Bryce Dallas Howard 是誰,但我想我以後會多多注意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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