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資訊社會學》

2009 年夏天,結束成功嶺新訓以後,我展開為期十個月的替代役生涯。

服役期間,除正常上班處理公務外,單位還與臺北市幾處兒童福利中心協調,無償將替代役男的人力借給他們。是以每週三下午,我們三個替代役男得去兒福中心進行公益服務。

服務的內容主要分為兩個部份:

教課,還有打雜。

教課簡單明瞭,就是針對弱勢家庭的兒童,在週三下午、小學不上課的時間,於兒福中心講授一些簡單的課程。一方面安親,一方面也照顧他們的課業。課程內容有數學、英文、電腦,理所當然由我負責電腦。

打雜即所謂「行政服務」,其中最常見的工作是坐鎮借還玩具的「玩具圖書館」(外面還附有室內的溜滑梯兩座,以及一些奇妙的簡易遊樂設施),協助管理玩具與學童。孩子得憑「星星卡」來借玩具。他先從目錄上挑一個喜歡的玩具(沒錯,就是附照片的目錄!),我們就去倉庫裡拿。一次只能借一個,一個下午、一個孩子最多只能借三次。

其他還有諸如將歷年剪報掃成圖檔、整理發票、將玩具消毒、搬運重物等等。




顧玩具圖書館是打雜中最累的。簡單的說,就是要顧一個「有一大群瘋狂小鬼四處亂竄的小型遊樂園」,得一面注意有沒有人奔跑(怎麼可能沒有)、有沒有人爭執打架、有沒有人把玩具帶出玩具區,還得注意在玩具區中的小孩會不會玩他借的玩具、有沒有搶人家的玩具,如果他真的不會玩要陪他玩(!)。

某日離開中心前,一位社工老師上來,對我們說:

「可以麻煩你們把玩具圖書館的小溜滑梯拆掉嗎?」

在聽見的瞬間我真以為她講錯了──可能是「移開」或「消毒」──而社工員剛好對這個小鬼活動頻繁的區域積怨已久所以無意間脫口而出自己真正的心願。但世界並不如此善良,她謹慎又篤定地再說了一次:「ㄔㄞ ㄉㄧㄠˋ」。

她解釋道,這個小溜滑梯(強調「小」是因為旁邊有一個大的)已經不算新了,更重要的是他們發現這座小溜滑梯並不符合室內溜滑梯的安全規定,所以要拆掉它。

那是一座塑膠的室內溜滑梯,不算很大,只比我高一些,而且顯然是由一些卡楯以類似巧拼的方式組合起來的。所以拆解它並不需要工具,儘管用蠻力即可。

即便是這麼說,要拆掉一座溜滑梯還是很驚人,有大塊胸肌的E主攻,我與役男K則是在旁助陣,先硬生生扯下溜滑梯的滑道(很像硬扯下小象的鼻子),再一塊一塊把溜滑梯的底座與身體部份拆成拼片。玩具圖書館中迸裂聲不絕於耳,經過一番努力終於將小溜滑梯灰飛煙滅了。

一旁的社工員突然說:只是這樣他們就沒有秘密基地了。

E笑道(同時手上拿著兩大塊拼片):對啊,他們就不能躲在這裡偷偷哭了。

但我想的只是:原來溜滑梯是這麼不可靠的東西啊。




而說到我的課,那是每週一次、每次兩小時的電腦課。

上課流程是這樣的:首先孩子們三五成群出現,先一去一旁的小房間把寫有自己名字的筆記型電腦領出來(是某個廠商捐贈的兒童專用電腦),回到教室裡、插好線、開機。此時我通常會讓他們先玩個十分鐘,再開始講課。每次講授的內容大概都是一個小技巧,該怎麼打字、該怎麼做圖片等等,講完就現場開始實作。最後課程結束前,大約會有十到二十分鐘的遊戲時間,想玩什麼就玩什麼。

講課的內容,從 Word 到 PhotoImpact,最後沒招了就開始教簡單的網頁製作。如此也連續上了整整九個月。

為了讓小鬼們提升上課動機(翻譯:不要讓小鬼在教室裡狂奔、吼叫、踢牆壁、攻擊同學、騷擾女同學──咦我好像沒有說到下課去玩溜滑梯就再也沒回教室?),我後來在網路上抓了幾個號稱是「電腦課遊戲」──例如最經典的,上頭有ㄅㄆㄇ會隨機掉下來,鍵入正確的注音後它會砰砰砰爆開──帶給他們在下課前玩。兒福中心沒有網路,好處是上課不用擔心小鬼們偷偷上網,壞處是什麼我都要自己先準備。

但經過兩週後,很快就被小孩看破手腳了,他們很快明白到這些遊戲有多無趣,上課又開始恢復到「缺乏上課動機」的狀態。

於是我橫了心,與其在網路上找些「假的」遊戲消磨時間,不如給他們最後二十分鐘玩一個「真的」小遊戲。

於是我帶了 ZUMA 去,並在上課的第一張投影片就放遊戲畫面,說,上完課就發。

果然小鬼的注意力大大提升,終於沒有人大叫「老師你教這個又沒有用」或「電腦課無聊死了」,除了有個小朋友照例又被輔導員從教室中拉走之外(哎),那日算是有史以來最有效果的一天。




然而,隨著課程的進展,我卻無法不感到輕微的迷惘。

──究竟該教給他們什麼呢?

如果他們會用電腦以後,會不會開始打勁舞團、唯舞獨尊,最後成為社會新聞上的一行字?為弱勢家庭的小鬼打開「沉迷網路遊戲」的大門真的好嗎?──我心中的自我審查機制完全意識到這些念頭政治不正確至極,違背一大串我所推崇的自由主義精神──但對於一個國小的孩子,我們真能高高在上、毫不遲疑地說:電腦為孩子們帶來的好處大於壞處嗎?

我向來反對虛偽造作的電腦教學,例如教小孩用 Word 做名片(一來小鬼根本不用名片、二來真的要用名片的時候你怎麼可能會用 Word 自己做)、或用小畫家做一張卡片(雖然這看起來合理一些,但是我們都心知肚明:真的要送朋友的卡片,哪會用小畫家做?)。但除去「為做而做」的情況,仔細想想,小鬼能真的「把電腦用在生活裡」的機會真的很少很少,大多數人小時候的所謂「電腦」,不過就是打字機和遊戲機的綜合體罷了。

再說,要教到什麼程度呢?Power Point 是要教的,但孩子可以拿來做什麼?Word 呢?上網又要教到什麼程度?OS 要教哪一套?

真要想起來,其實電腦對於這些弱勢家庭的孩子而言根本就不是「必需品」。但如果他們完全不會,又無法跟上這個時代變動的速度:他們無法繳交學校的作業(小學為什麼要出打字作業)、無法用投影片上台報告(為什麼小學就要會用 Power Point),甚至搭不上同學的話題──弱勢家庭的孩子,電腦程度之差是普通人難以想像的。去另一處兒福中心教電腦的學弟I告訴過我:第一節課「真的」要教開關機,很多人都不會。

──一個已開發國家裡、最富裕的城市、最富裕的區,有一群小學五六年級的孩子,不會開電腦。

這是很現實的。

我想得越深越想問:我們真的有必要這麼小就學電腦嗎?




後來,我與F借了臺大「資訊社會學」的上課材料來讀,厚厚一本。在裡頭我學到一個用以描述我眼前發生的這一切現象的詞彙:


電腦與網路建構出一群新的階級以及新的壁壘,雖然我們說:世界變得更寬闊、更自由、更平坦,但在這堵牆外,永遠有一群人,看著電腦,不知道該按哪裡才能開機。

我想起兒福中心的老師說:這些孩子不是壞,是沒有人告訴他們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所以「他們如果犯錯了一定要糾正」;而孩子有時候──比如說搶玩具的時候──會罵出很「大人」的髒話,不要被他們騙了。他們通常都不太懂那些話真正的意思。




2010 年六月,我替代役退伍,結束了在兒福中心的教課。

教了九個月的電腦課後,我還是不能明白──甚至不能諒解──為何國小老師要出「非用電腦不能完成」的作業?連打字都不太會的小孩為什麼「必須要會」用 Word?家裡連網路都沒有的小孩為什麼要「會用」部落格(而且還是強制的,學校自己就有架專用的部落格站)?

──這麼小就會用電腦真的有意義嗎?

此外,我對孩子有了更多的包容。

上學期一班有十個小鬼,程度相差非常大,我上課通常是疾言厲色,叫大家乖乖坐好不准跑來跑去講話(也因此兒福中心的小孩平常是不會來鬧我的,因為我是最兇的老師)。

但我後來發現有個孩子五年級了還不會認國字,而我的學生竟然會做網頁了。

哎,世界很大,你們想幹嘛就幹嘛吧。




20140430@書一百 (17)



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怎樣追求女友》

上回說到蒐集《倚天屠龍記》時的奇遇,其實在這短暫的追寶之旅中,遭遇的奇事可不只一樁。今日要說的,正是在這尋寶途中,於興南市場裡尋獲的一本奇書。

興南市場白天是小市集、晚上是夜市,在嘈雜的市場深處、遊客開始變少、店家開始關門的地方,座落著一家非常不起眼的舊書店。

書店外擺著一桌顏色鮮艷、書況良好、看上去新奇有趣的大小舊書。書店不算大,約莫是正常舊書店的架式:狹窄的通道、堆到天花板上幾乎要把日光燈擋住的鐵書櫃,還有許許多多五花八門、一眼望去不知所以的舊書。

興南二手書店的店面要比馬路低,我與L得走下一段臺階才能進到店裡。在武俠小說區巡了一圈沒找到想要目標,索性就在書店裡閒晃起來。

今天要說的,正是此時找到的一本奇書:《怎樣追求女友》。




《怎樣追求女友》是尚志文化出版社於 1990 年出版,紮紮實實 320 頁的書。此書分為兩部份(像是兩本書的合訂本):一是《怎樣追求女友》,二是《筆友通信的秘訣》,各約 160 頁,內容相當充實。

此書第一個神奇之處是「沒有」作者,只掛了出版社與發行人。儘管我從頭讀到尾讀了一堆以「我」為主角的第一人稱泡妞故事,還是不識作者究竟是何方神聖。

這本距今二十五年前的泡妞書,內容固然非常過時(例如傳簡訊打手機這當然沒有,網路 Skype 這些就更不用說了),但著實非常精彩而豐富,隨便翻都大有驚喜。從建立第一印象開始,作者從試探、約會、牽手、逛街、接吻,到結婚,全都涵括──大抵二十五年前如果還加了「性愛」的章節,這本書八成會被禁──而其中最令我驚奇的是第一章第十二節,「怎樣同時應付兩個女人」──竟然連這都有!(真是太誠實了!)

此節甚奇,舉了兩種劈腿的男人在生活中會遇到的困境,並詳實說明該如何逃脫。

其中一個是「看電影若遇到兩個女友怎麼辦?」,這段是這麼開頭的:

假設在看電影時,你拖著一個女人,同時又和一個曾經相愛的她碰個正著,你又將怎樣應付?

首先,作者由淺入深列舉了各種乍看之下可行的解決方案,並一一說明這些方案的不可行。為了方便起見,「現在假設你拖著的是小燕,遇到的是翠玉」。

低等一點的:「你當然不能介紹她們彼此認識」,因為她們會吃醋;

中階的:「你可能給翠玉略略點頭招呼,就混在人叢中,仍舊挽著小燕,鑽進墨黑的戲院裡」,但如此一來翠玉「心裡會掀起一般無名怒火」;

高級版的:你可以「拖著原來的小燕卻把一張嘴來應付翠玉」,並且為了安撫翠玉,請她在散場時一起去吃飯。這種方法,如果拿捏得巧妙,「可以獲致短暫性的和平」。然而,在散場時,「危機會比前時更迫切」。因為在戲院裡,翠玉必然會偷偷盯著你和小燕,看完電影兩個人湊在一起吃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和平相處下去的!」

甚至還補充了自暴自棄不戰而逃的:「假如你在遇到翠玉時,即行擺脫了小燕,飛到翠玉的身旁」,嗯,這不用多說。

最後作者氣定神閒地說,哎呀,「有豐富經驗的人,遇到這種尷尬的場面,只有唯一的辦法」,是什麼辦法呢?

──竟然是尿遁!!!

我看到這裡差點噴茶,但作者振振有詞,我也就跟著看下去。書裡把步驟說得很詳細:

首先要「一面找著小燕,但不能夠過親熱;另一面卻用嘴巴來應付翠玉,這樣可以避免危機立刻在人叢中爆發」──呃,好,還有點道理,然後呢?──進了戲院,就可以準備撤退了,作者交代,此時撤退是非常困難的事,絕不可直接拉著小燕離場,一來翠玉肯定會看到、二來小燕肯定不依(這倒是實話)。

所以你就自己起身去廁所吧,如此一來就算戲院裡兩個女人都偷偷盯著你看,「但當她們眼看你走到廁所裡去,就會不再注意你的行動」,而你上完廁所出來,「這是一個撤退的好機會。若是錯過了這個機會,你就再沒有別的機會脫身了。」──作者甚至還說了理由,因為小燕不會覺得你這是偷偷去找翠玉,而翠玉也不會覺得你丟下小燕自己離場,兩個人此時心思都不在你身上(雖然很有道理但這簡直渾蛋啊)。

二十五年前英俊瀟灑風流倜儻的作者最後是怎麼脫身的呢?

「你鑽出了黑暗的範圍,請它們替你用幻燈打一個字幕,通知小燕出來。翠玉不會知道小燕的名字,看到了字幕也不會留意,因為這也是戲院裡的常見現象。」

好啊你!




此節的另一個實例也很妙,先把題目開給各路英雄豪傑想想:「在車上遇到兩個女友如何應付?

記得這是民風未開的二十五年前。作者利用了幾個盲點,不得不說很厲害地閃躲了過去。




此書頁頁有奇處,光看小節標題就極吸引人:「戀愛三大秘訣:膽大、心細、臉厚」、「怎樣捉摸少女的芳心」、「女人向你拋媚眼時如何應付」、「怎樣應付小姐脾氣」──這節絕了,還開闢了一個小節講「什麼是小姐脾氣」──「千萬勿揭破女人的隱密」講男人千萬別一廂情願,對方不愛就不愛、「怎樣擊敗你的情敵」以霸氣萬千的「一個情場勝利者的自白」開場,講作者自己擊敗四位競爭者、贏得美人歸的傳奇故事──

我手上的這本二手書,就是從這一段開始畫紅線的。

這段幾個重要的對白,都被前任(或前某任)書主用紅筆畫線,看來真是讀得非常用心,像是「小姐,改天我們可以見面嗎?」,或者女孩回答「明晚有空嗎?我請你看電影」,或是作者邀見父母時說的「我的父母很願見見妳,不知你肯到我家裡去走走嗎?我相信,爸媽對你的愛好,正如我對你一樣」,全都畫了線。

──但比起這個,我更在意的是後頭講到身體接觸、更加煽情刺激的章節「怎樣征服女人」,卻完全是白的,毫無畫線。苦悶透頂。

「怎樣征服女人」這節,雖然沒有直接談到性愛,但對約會時的親親摸摸倒是講得非常詳細。諸如「接觸的辦法因人而異」這小節,根據人體的神經叢(!)來分析該如何在不觸碰重要部位的情況下挑逗女體(真是個務實的渾蛋我說)、「所謂乾吻無異隔靴搔癢」大力提倡濕吻、「體溫的水準與擁抱的關係」則講到該如何抱她──然後就沒有了。

二十五年前的泡妞書只能寫到這裡。下面的幸福請各位靠自己了謝謝。

此書篇幅之完整、內容之豐富,實在無法以三言兩語描述。在第一章之後,後面還有洋洋灑灑的五章,一路從應付女人、觀察女人、了解女人,甚至還有一章在談「吻」(其中第四節:「接吻的滋味究竟怎樣?」、第五節:「怎樣的吻才算特別有情」),最後一章竟是「選擇她的藝術」,正正當當認認真真地談「結婚」這個主題。人為什麼要結婚、門當戶對是什麼概念,其中最了不起的一小節,標題是「過份寂寞的人另有企圖」,我看了都要流淚,幾乎可以直接拿來寫歌了。

你以為這樣就結束了嗎?

錯了,這只是前半部份。後頭還有另一本《筆友通信的秘訣》,一樣是洋洋灑灑一百六十頁。

說是交筆友,自然有提到一些寫信的秘訣,但後面這本書更像是真正開始交往後,對戀愛生活整體的總建議。諸如「如何穩定對方的情緒,以保持對你(妳)的好感」、「如何與下列不同身份的筆友通信談戀愛」還將對象依職業分門別類,甚至「假如變得討厭對方的話」這節,還提示了「不傷害對方的分手術」(我手上的這本書,唯獨這節被折耳了,不知又是誰的悲傷故事──且這節很可怕,竟連拒絕求婚的方法都說了)與「擺脫悲局的方法」。

總的來說,我合理相信,這本書有效涵蓋了二十五年前大部份戀愛生活的實況。

若二十五年後的我讀起來在爆笑之餘都多多少少有些收穫的話,這本奇書對當年於紅塵裡打滾、情海中浮沉的曠男怨女們,應該多少能起到一些苦海明燈的效果。

而最令我驚奇的是這本書對戀愛的各個面相都極為認真,儘管是講出來啼笑皆非的尷尬狀況,作者也願意放下身段拉下臉皮詳細解說;且他也不是談談戀愛便罷,竟然最後還認真開了一章講結婚,說明前方各式各樣的機關算計苦心孤詣,最終的目的還是要找一個踏實可靠、性格相稱的對象來婚配──這種偉大的氣魄是當今萍水相逢逢場作戲戲假情真的小屁孩泡妞書所遠遠不及的啊!

雖然我目前還是個不婚主義者,但我仍深深為這種驚人的氣魄所折服。




好的,說到這裡,各位看倌也累了,且讓我們回到前方的問題:「在車上遇到兩個女友如何應付?

作者安排的情境如下:

在火車、汽車、或船上等交通工具裡,假如你和一個她,正貼身坐著,而另外的一個她,確在你的眼前出現;他們都是你的女友,你該怎樣處置?

一樣的,作者先把各種不可行的蠢笨行徑一一點破:

「你急行把臉朝向別方,希望眼前的她,不發覺你的存在;你漲紅著臉硬著頭皮站起來和她打招呼;立刻和併坐著的她保持相當距離,跟著獨自混到另一個位置去避難。」──「這些行徑,都是自討苦吃的。」作者說,你都看到她了,她怎麼可能不看到你?這根本自欺欺人。

硬著頭皮打招呼,或介紹她們認識,都不是上策,因為女伴總會問一句「她是誰」,此時當著另一人的面,「你是萬不能撒謊回答的,因為眼前的她,也在聽著你的答話。」

(不知怎麼寫到這兒的時候,想到那 MV 裡說的:「說謊的人,要吞一千根針喔」。)

如果你自己混到別處去避難,雖然兩個女伴彼此不認識,少了你好像就少了些問題,但這招也不行,只要女伴高聲喊你,一下就破功。

我們帥氣的作者,是這麼度過難關的:

「你應當大大方方的招呼她,讓她坐到你的座位去,然後接連不斷地和她搭訕。

──媽的,是空城計!

作者繼續振振有詞,說不要以為這是險招,其實呢,你把兩個女孩子放在了一起,自己隔了一段距離、坐在對面不斷說話,「只要把聲音說得響亮些,在眾目睽睽下,你們在高聲談話,當然所說的都是普通應酬的閒話,也不被露出親熱的型態」,而這種談話與態度同時也不會激起兩個女人的錯念,而因為與你保持了一段距離,女孩子也不好追著你盤問、或制止你和其他女人做「普通性質的應酬」,雖然她會不開心,但「在未明真相前,她也不致發作的。」

媽啊,仔細想想這一幕,兩個女孩都是你的女友、兩人互不知道也互不認識,就肩並肩坐在正對面,只隔著幾步的距離,你還得從容自在地高聲談笑,用公共環境的壓力來牽制兩人──有此等功力,怎麼會買你的書!

作者最後還下了小結語,說「這是以實為虛的疑陣,原來同坐的她,猜你沒有這種膽量,受到你的禮貌招呼,心裡不會發生懷疑,而且在不斷的搭訕中,她根本沒有機會想到別的事情。」

簡言之,要使出這招,不但要真有這膽量,還得演技好到讓女方「猜你沒這膽量」──這是何等修為!豈是二十五年前會花一百五十大洋買你這本書的苦命人使的出來的絕招!

這根本不是教學,是炫技啊!




能在茫茫書海遇此奇書真是我前世修來的福份,我當下緣起心動,心想絕不能錯過此一神奇珍物。

於是當著女友大人的面,我當機立斷,果斷拿書去結帳,開開心心把它買回家了。




20140429@書一百 (16)



2014年4月28日 星期一

《我們賴以生存的譬喻》

我曾借過T老師一本書:《我們賴以生存的譬喻》(Metaphors We Live By)

彼時因研究所需,我們試著給予文字中的「譬喻」一些量化的、可操作的定義,我便在 Amazon 上買了這本經典之作。又怕英文讀得太慢,另外請臺灣的朋友寄了中文版過來。

一次 meeting 上,我便把書拿給老師看。

T老師接過去翻了翻,說這本書好像很有趣。我點頭稱是,並解釋 project 裡大部分的理論與例句都出自這本書──只是以 computer science 的標準,作者提出的理論實在太寬鬆,寬鬆到好像什麼都可以是一種「譬喻」。

T讀著讀著,突然抬起頭來問我:這本可以借我嗎?

我愣了一下才說,好啊,反正我有中文版。

T教授笑著唸我怎麼可以只讀中文版,應該要練習英文啊,一面把書順手放到旁邊的論文堆上去。




T教授拘謹而內向,共事兩年,幾乎不曾對我提及她的私事。

除了一次。

她向我說她的貓。茉莉,一隻四歲的乳牛貓。

她說,她是一隻好聰明好可愛的貓。她會對我說話,也聽得懂許多話。

我問,對妳說話是什麼意思?T笑笑說,是用貓的方式。「像是,我對她說『晚安』,她就會喵喵兩聲;我對她說『去廚房,茉莉』,她馬上就跑到廚房去;我對她說『招財貓』,她會舉起右手;我還教她跳呼拉圈,此後,只要我把手臂圈成一個圈,她就會從中間跳過去。」

她曾經記下所有茉莉聽懂的指令,總共有 32 個。

我問,怎麼找到這隻貓的?領養嗎?

茉莉是領養的。她去領養動物的地方,裡頭有一個大房間,房間兩側各有一張長凳。她坐在這頭,先從貓名冊裡看了一隻喜歡的,工作人員把茉莉抱出來,放在對面的長凳邊。茉莉看到了她,慢慢走過去,碰到她以後,一下跳上她的大腿,蜷在她腿上睡著了。

工作人員問她:妳要這隻嗎?

T對我說:我喜歡她。她喜歡我。我沒有理由說不啊。




她說,但她整整等了兩年半,才決定養下一隻貓。上一隻貓死的時候她很難過。她說,她不想要養兩隻貓。一隻貓比較依賴人,兩隻貓的話,就自己玩在一起不理你了。

最後她給我看茉莉的照片。是一隻站在洗衣籃裡看著鏡頭的乳牛貓,非常非常可愛。她說:很可愛吧?我實在應該把這張照片送去參加什麼比賽的。我笑著說,對啊,很像貓模特,放在日曆上的那種。




一年後 project 解散,我也另覓出路。那本書便一直擱在T老師的論文堆裡,沒去要回來。

我偶會想起她說:她整整等了兩年半,才決定養下一隻貓。

我曾有個很需要人照顧的老闆,一個養貓彈鋼琴的寂寞大小姐。




20130207@ptt2 (#1H4guqxq)
20140428@書一百 (15)



2014年4月27日 星期日

《台灣地圖大全》

給你三天,帶著一本地圖,從臺北出發,一路往南,你可以徒步走到哪裡?




2006 年七月,大三下學期結束,所有的成績都公佈了。我匆匆忙忙整理好房間,把手上的雜務一口氣解決,給自己排出了五天的空白。

我想徒步去旅行。

我想知道從臺北出發,我可以走得多遠。

我對徒步旅行毫無概念、也不知道該準備什麼。在網路上看了幾篇徒步環島的網誌,對該帶什麼、不用帶什麼,還是模模糊糊的。但也管不了這麼多,前一晚胡亂打包了一下,從鞋櫃裡挑了一裝最好穿的運動鞋,也就上路了。

那是 2006 年的七月二十一日。

臺灣夏季的氣溫約是攝氏三十五度左右。我完全不知道自己會去哪裡、要去哪裡,只知道要向南。我打定主意,每日隨機應變找地方落腳,當晚再決定隔天的目的地。

我帶了一本非常厚重的臺灣地圖:大輿出版社的 2006 年版《台灣地圖大全》。大開本、橘色亮皮風面、全彩印刷,平裝三百多頁的地圖集。




前一晚看好地圖,決定第一晚要去鶯歌(那裡有旅館嗎?出發時我真是完全不知道──只想著既然是觀光勝地,應該會有旅館吧)。

我由松山區的家中出發,先往南走。過了中正橋後到頂溪站附近與當時的女友見面,報個平安、交代好聯絡方式,吃過一頓簡便的早午餐,便背著大背包往南出發。

走到中永和交界處時,竟遠遠遇見了J。

是高中同學J,是送我《背著電腦,去歐洲流浪》、 從而建立了我對「旅行」的基本概念(甚至遠遠埋下了這趟行腳的種子)的J。J問我怎麼會在這兒?我照實說了,說想往南走幾天,看會到哪裡。

J笑了,完全不帶驚怪或質疑的意味,領著我去一旁的便利商店,買了一大瓶礦泉水給我。

「加油。」他拍拍我,揮手送我離開。

於是我繼續向南。永和下面是中和,再向南就是土城。逐漸遠離了我熟悉的活動範圍。也不知是心境抑或天氣使然,我記得走過永和以後,看這城市好像全是灰的。

遇了J後再無故人,剩下是我自己的路了。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路程比我想像的更遠。夏日雖然天黑得晚,但臺灣畢竟是低緯度國家,不出七點也要天黑了。

路過土城時有個店員看我像在遠行,問我從哪裡來。我說是臺北,對方睜大了眼睛說不出話來。

第一天的旅程比想像中漫長。最後一段沒有人行道的車道,像是永遠也走不完似的。一邊是山坡、一邊是河谷,路上完全沒有其他行人,僅我一人在越來越沉的黃昏天色裡趕路,一心只想天黑前抵達鶯歌。一旁的大小車輛呼嘯而過,偶有司機停下來看看我,除我之外再沒有別人了。

對徒步旅行相當天真的我,沒有想到孤獨會來得這麼快。

(差不多在這時我才想通:若沒有人行道的話,行人走逆向車道其實比走順向車道安全。畢竟車若從背後撞過來,你是看不見的;從前頭來的話,至少還有一點機會閃開。)

我記得很清晰,約莫是傍晚六點多,我終於看見了「鶯歌鎮」的路牌。

在昏黑的傍晚遠遠看見這塊綠色的路牌,我忍不住激動,跑上前去拍了一張照片。

那時我確確實實是想著「我得救了」。




2006 年的鶯歌鎮,只有一家旅館,叫作「玉山旅店」。

我約莫又走了一個小時,差不多在七點半左右抵達鶯歌鎮。路過警察局時喜出望外,立刻進去問哪裡可以借宿。警察熟門熟路地對我說:鶯歌只有一間旅館,你如此如此如此走,看到麥當勞,再往下一點就是。

等我找到這間毫不起眼的旅館已是八點有餘。那是這趟行程的第一晚,我在旅館的床上攤成大字躺平──我根本不記得晚餐吃了什麼──把腳翹在牆上,腳拇指起了水泡,有點刺痛。

但重要的是,我他媽的活過第一天了。




行前A給我建議,讓我起了個大早,避開夏天的暑熱。早上七點,天已大亮,我一早退房,出去找了早餐吃,接著又上路。

鶯歌往南走就要出臺北縣(那時還不是新北市),與桃園最北的八德接壤。事後我與A討論我的行程,A說要是他第一天就會多走兩個小時、直接夜衝到八德去,那裡有一大堆又便宜又舒服的汽車旅館。

第一晚我並非沒有想過這念頭,但我膽子太小,不敢那樣豪邁地走夜路。一來不知道鶯歌到八德的路是熱鬧還是荒涼(估計是挺荒涼的);再說我八點才到鶯歌,走到八德都要十點了。

第二天的目的地是楊梅。前一晚我看著地圖,決定繞過八德的外圍,穿過中壢吃午餐,然後一路過埔心到楊梅。

早晨的行腳很愉快。經過一晚的休息精神正好,而太陽又尚未高懸,我精神奕奕走了很長一段路。

只是,走著走著,不時看地圖的時候,我逐漸注意到一件事:

地圖缺了一小塊。

我濫情的腦子瞬間閃過金田一少年事件簿裡改地圖騙人繞遠路以製造不在場證明的詭計,有些不安的預感,於是三番兩次在路旁停下來仔細研究,還是找不到兩紙地圖間互通的道路。

我走走停停看了好幾次,但事情益發明顯:

地圖上,離開埔心以後、到楊梅以前,有一小段路,地圖上是沒畫的。




於是在進中壢市區前,我走進一家便利商店(不遠的牆上寫著中壢家樂福的廣告,我記得很清楚),買了一張當地的地圖。

坐下來一看,還是沒有。(買來買去都是同一家出版社出的地圖!)

彼時天氣酷熱而我又非常焦慮,便去問店員從埔心去楊梅該怎麼走。店員以為我騎車,我說不是,我要用走的。店員一樣啞口無言,吞吞吐吐地說,他沒有走過。而且很遠耶。

約莫下午兩點,我在中壢市區的麥當勞午餐,吃完便往西南走。中壢市區過去是平鎮,再過去是埔心,埔心農場的埔心,這我認得。

約莫是傍晚四點,我逐漸離開埔心,踏入地圖與地圖接壤的邊界、我無論如何都看不出該怎麼走的地段。

這段藏在地圖間的無形迷宮,最後我足足花了兩個小時才離開。

像在玩一個很艱難又很無趣的遊戲,走了一段路以後意識到錯了,稍微退回上個路口,打開地圖,再研究該怎麼繼續;有時地圖實在讀不懂,只好找人問路,路人的指引又不清不楚,例如「油油銅銅的工廠」處右轉,究竟是哪個工廠?

臺灣的夏天是攝氏三十五度以上的高溫,我的體力與耐心幾乎要在這裡蒸乾,水喝了又裝、裝了又喝,衣服上全是鹽粒。

最後當我終於掙扎著找到出口,穿過一段左右都是林子的小路──像早就等在那裡似的,路邊有個擺攤賣西瓜汁的大叔。大叔戴著斗笠,氣定神閒,從老遠就盯著我看。

想來我那時極其狼狽。明知楊梅就在不遠處,我卻像中了迷瘴般在原地鬼打牆了好幾個小時,又累又餓又渴,懷疑自己是不是弱智到連這一小段路都走不出來──

看到人臉,我立刻迎上去,向大叔打招呼,問他這條路對不對。

大叔一面回答、一面打量著我,突然迸出一句:你用走的來喔?

我愣了一下說對。

──你從哪裡來的?

我說臺北,我從臺北走下來。昨天到鶯歌,今天要去楊梅。

大叔一拍腿說,好!來,這個給你!說完從一旁的冰桶裡拿出一支保特瓶的西瓜汁,冰涼冰涼的,紅得出水。

我又驚又喜,接過來馬上喝了,完全沒想推辭。

大叔指點了我該怎麼走、差不多走多遠會到,我連忙道謝,又繼續上路。




第二天更晚,我抵達楊梅時已經天黑了。

我來到楊梅火車站前的大路,在車站前找了一家「華洋旅社」。非常古樸的旅館,像臺灣老電影裡會出現的那種。不說別的,旅館的招牌還是用紅色的油漆畫上去的方方正正毛筆大字。

我推開藍綠色紗窗木門,問是否有房間。一個白髮老伯走出來,說有啊,在二樓。結了帳之後便領我上去。

比第一天的旅館更窄、更暗、更小。但我看到床的感動卻有過之而無不及。

我又多活一天了。




夜裡吃過飯我下樓與老伯閒聊,同時也要些包紮的膏藥。腳趾的水泡破了,非常扎腳。洗澡時得一跳一跳的,傷口一碰水就刺痛。

老伯與我說起他當兵時行軍的事,說走那麼長的路會「燒襠」,大腿內側會破皮流血;還跟我說水泡要刺破,否則接下來你會沒法走路。我乖乖照做。

電視裡傳來颱風迫近的消息,我打電話給女友討論,決定明天走完、抵達目的地過夜一宿後就搭車回臺北。 颱風不是鬧著玩的。

我左腳的鞋底也裂了,底下的底皮翻成開口笑,看來沒法繼續穿了。此時我靈機一動,從背包裡取出3M彈性繃帶,一捆一捆將鞋身與鞋底綁起來,像固定翻開的傷口。綁好,我試試腳,竟然能走。看上去很滑稽──繃帶用來包鞋子而不是包腳──但明天是最後一天,你就乖乖再撐一天吧。

睡前我給裝西瓜汁的保特瓶拍了張照。事後回來看照片,一旁的桌上正好放著那本又大又重的《台灣地圖大全》。




隔晨一早與老伯道別,最後一天的目的地是新竹火車站。

這天的路線很單純,地圖上寫得清清楚楚。雖然全程不會經過什麼鬧區,但既是最後一天,也沒有什麼好擔心的。走就是。

最後這天,我記得走了許久許久許久還是到不了市鎮,約莫下午兩三點才找到第一家便當店吃飯。我那時心裡很納悶:這裡的人都不吃飯的嗎?

還有,最後這天下了大雨。典型的、極為狂暴的午後雷陣雨。雨勢太大的時候我便坐在屋簷下休息,左右望去已是完全陌生景象,真是孓然一人了。

傍晚時雨停,空氣裡瀰漫著夏季獨有的、雷雨過後的潮濕氣味。我路過一處長橋,遠方的夕陽映過來,暖暖髒髒的。我手裡握著濕透的黑傘、腳下是用彈性繃帶綁起來的運動鞋,這趟旅程的尾聲不是什麼壯闊的絕景,而是灰濛濛的、狼狽而疲倦的夕陽。

最後抵達新竹市區時也已天黑,我在車站附近的「東城大旅館」落腳。

抵達新竹市區時,我先去了一家通訊行借手機充電器。襯衫筆挺的銷售大哥看我這身狼狽相,不禁問我怎麼了?我便說我從臺北花三天的時間徒步走下來。大哥用不以為然的表情看著我:「這樣蠻不值得的吧。你又沒有享受到。」




次晨陽光燦爛,天空萬里無雲。全是颱風來臨前的徵兆。我在烈陽下把鏡頭低下來,又給自己腳上包著繃帶的運動鞋拍了張照片。

買票上火車,自強號從新竹開回臺北要一個小時。最後這段車程我記得清楚:我坐在窗邊,看著窗外風景不斷向後流去。

我一個人從臺北徒步向南,走到了一個「火車要開一小時才能到」的地方。

──給你三天,帶著一本地圖,從臺北出發,一路往南,你可以徒步走到哪裡?

2006 年七月,我花了三天的時間回答這個問題。

我的答案是新竹火車站





事後我用 Google Map 計算,我每天的步行距離約是三十公里,意外分配得很平均。從起點出發,加上吃飯、迷路、休息、偶遇的時間,每天花費大約十到十二小時抵達下個目的地。

以運動而言根本算不上是健行。畢竟都是平地、畢竟都是柏油路,速度也挺慢的──但這確是我永難忘懷的三天。曬得全身發燙的艷陽、在耳邊呼嘯而過的砂石車、漫不見底宛如沙漠的省道、對我大聲喊加油的陌生人、塞給我一大罐西瓜汁的大叔、真人不露相的旅館老伯。還有,還有,還有大量的檳榔攤、大量的礦泉水、大量的汗。
 
回來以後,我給那張包紮著的運動鞋照片下了段註腳:

我總覺得,真正使這雙鞋磨耗毀壞的並非百里顛簸。而是這趟孤單的旅行加諸在一個年輕旅人身上,永難磨滅的重量。

那本厚重的地圖,在背包裡泡了雨水發軟,乾燥後微微地翻捲起來。

而每次提起這段安靜又不知所謂的旅行,我總會想起蔡康永在《寶寶日記》裡說的:

「當有人在我面前展開地圖的時候,你知道嗎?」

「我總是在掛念那些沒有被地圖畫到的地方。」




20140427@書一百 (14)



《黑暗時代群像》

雖然久聞漢娜鄂蘭的大名,但長久以來,我始終不知道該去哪裡讀大名鼎鼎的「平庸之惡」(banality of evil)的原典──我曾試著找過臺灣的中文翻譯,卻遍尋不著(我知道 2013 年由玉山社出了全譯本──但在這之前,大家都是讀什麼?)。有時我不免好奇,其他人朗朗上口的「平庸之惡」都是從哪裡讀來的?大家都乖乖去讀原典還是英譯本了嗎?或者大家都只讀二手材料?(要是這樣他們怎麼能安心呢?)──總之這事就擱置了。

這也不是什麼怪事:一本「好像大家都讀過」或「大家都能脫口而出」的書,我卻像個傻子,怎麼找都苦無門徑。

諸如大家朗朗上口的班雅明《說故事的人》,正體中文版是由台灣攝影出版社於 1998 年出的,老早就絕版。方瑜師課堂上說過幾次、我也在網路文章裡看過幾次,似乎是本很有名的書,但試著找中文版來讀的時候卻怎麼也找不到;又例如萊辛大名鼎鼎的《拉奧孔:詩與畫的界限》,中文系老師們一個熟過一個,像是每個碰文學理論的人自然會讀過這本書似的。但這本書我也始終找不著臺灣的中文譯本,書裡到底說的是什麼、賣的到底是什麼藥,也只有乖乖相信老師們說的了。 




2009 年初秋,服替代役期間,我終於入手了第一本漢娜鄂蘭的書:《黑暗時代群像》

初讀此書時我無甚感觸,唯與F在談及「天才」時腦海裡突然鮮明地跳出書裡講萊辛的段落:

一個人能夠在公共領域佔有一席之地,公共領域之所以接納他、肯定他,絕不是理所當然的事。惟獨天才,因為才華洋溢,自然能夠在公共生活中出人頭地,用不著由別人來做決定。榮譽之於天才,只是在延續這個世界的和諧,是在整個公共領域中響起的一個諧音,其之升起,既無侍於眾慮與公決,也沒有隨之而來加諸於他的責任,純屬於一種噴湧而入社會的自然現象。

當時總覺這本書像是漢娜閒暇時寫的小文,在此之外她當有更鏗然有聲、更系統化的論述才是。於是後來赴美讀書時,帶了一本《政治的承諾》(那時我還是找不到中文的《艾希曼大審紀實》),以及生智出版社出的小本《鄂蘭》傳記隨行。




匹茲堡的冬天不知是怎麼過的,這兩本書竟也不知不覺也就讀完了。

2013 年春,我與老闆攤牌,決意另尋指導教授,於焉展開長達半年的尋覓。碰壁很長一段時間以後,八月底,夏天將盡,一個朋友轉知我說這學期有個新教授J要來,可以問問他。

雖然J的研究領域與我不甚貼合,但我還是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情寄了。拖過幾天,J教授回信說他確實在找像我這樣背景的學生,歡迎見面談談。幾封郵件往來,我們訂了見面的日期。

教授在信上坦率地告訴我:他也才剛來這新學校,什麼都不懂,對於會面當天就決定收學生時在有些猶豫──可以跟他說說,在這裡當指導教授,有什麼責任嗎?

──天哪,是個菜鳥!

我當時心裡這麼想,但既然教授願意坦率地發問,我也就好好回答吧。於是我禮貌地回信說:我相信在這裡當「PhD 學生」的指導教授,有兩個主要責任,一是指導學生的研究方向、二是負擔學生的學費與生活費。

J教授看似很滿意地回信說謝謝,我的回答非常有幫助。




與J教授見面的前一晚,是 2013 年的九月三號。我鎮夜失眠。

在床上翻來覆去時──像與F談及天才的那次──我的腦海裡突然閃現漢娜《黑暗時代群像》中的句子,並突然意識到,那個我在張惠菁的文章裡熟讀過好幾次、引用自漢娜鄂蘭的段落,其實正是出自同一本書:

「即使在最黑暗的時代,我們仍有權力去期待一種啟明。這種啟明並不常來自理論與概念,而更多來自於一種不確定的、閃爍的、總是微弱的光亮。這光亮源於某些男人和女人,源於他們的生命和作品。它們幾乎在任何情況下都點燃著,並把光散射到他們在塵世中被給予的生命可及的全部範圍。──這個信念正是我所描繪的諸種側寫背後難以言喻的背景。」 
「像我們這樣習慣了黑暗的眼睛,幾乎無法區分,那些光到底是蠟燭的光芒,還是熾烈的陽光。」  
"…even in the darkest of times we have the right to expect some illumination, and that such illumination may well come less from theories and concepts than from the uncertain, flickering, and often weak light that some men and women, in their lives and their works, will kindle under almost all circumstances and shed over the time span that was given them on earth – this conviction is the inarticulate background against which these profiles were drawn. Eyes so used to darkness as ours will hardly be able to tell whether their light was the light of a candle or that of the blazing sun."

那是夏末秋初的深夜,我手邊沒有紙本,只得憑自己的記憶在網路上查找。過了一會竟真給我找到。我記的完全沒錯,張惠菁引的句子正是出自《黑暗時代群像》的序文。

──即使在最黑暗的時代,我們仍有權力去期待一種啟明。

──像我們這樣習慣黑暗的眼睛,幾乎無法區分,那些光到底是蠟燭的光芒,還是熾烈的陽光。

我不知道自己在那個漫長的黑夜裡等待的是什麼。讀到這段文字只覺悲從中來,在電腦螢幕前激動得無法自止。

而那確是我的命運逆轉之夜。




後來又陸續與J教授談了幾次。我還是不確定我的表現夠不夠好。

最後,九月二十五日,在 NSH 三樓一間窄小、堆滿雜物的辦公室裡,年輕又爽朗的教授J隔著小圓桌問我:

「嗯,那這樣問好了,對於和『人』一起工作,你沒有問題嗎?」

我心下澄澈,知道這是最後一個問題。於是我反問他:與「人」工作是什麼意思?

J笑著回答:你知道,在 computer science 的世界裡,很多人習慣了在靜態的(static)、乾淨的(clean)數據上工作,鑽研數學模型或算法。但「人」不是這樣的。在這裡,你必須要習慣與「人」工作。有時人會犯錯,有時你必須等待。

我也笑了,回答他:

那就是我在 HCII 這裡找老闆的原因啊。




我後來在 Amazon 以十塊美金的價格買了一本二手的、1968 年出版的英文原版《黑暗時代群像》(Men in Dark Times)。扉頁還有前任書主於 1975 年的簽名。

大多時候,書本予人的啟明並不是什麼精采絕倫、驚心動魄的故事。它在許多年前便安靜地藏在那裡。

有時人會犯錯,有時你必須等待。

當命運於長夜裡降臨,她會小心翼翼將其中一頁翻開。

而像我們這樣習慣黑暗的眼睛,幾乎無法區分,那些光到底是蠟燭的光芒,還是熾烈的陽光。




20140426@書一百 (13)



2014年4月26日 星期六

《我愛布丁》

如果你手邊剛好有一只電鍋,製作一顆楓糖咖啡布丁的步驟如下:

先是牛奶底。將五百毫升牛奶(最好是全脂的)、七十五毫升楓糖,連同一盎司(或兩盎司)濃縮咖啡全倒進鍋裡,悉心攪拌。若楓糖不容易化開,就整鍋放到爐上加熱。但切忌加熱過頭,差不多到牛奶微溫即可。

──牛奶過熱一定要放涼,否則蛋液一碰就熟了。

接著是蛋液。準備七顆蛋與一只平底大碗,先把其中五顆蛋打進去,再把剩下兩顆蛋敲開、取出蛋黃,也加進大碗裡。(如此便有七顆蛋黃、五顆蛋白。)

接著用長筷深入蛋液,尖端抵著碗底,沿著碗緣轉圈,把蛋黃打散。務要攪拌均勻,若有散不開的蛋白蛋黃,可用筷尖輕輕戳散;不可太過用力,切忌打出氣泡。

蛋液打勻後,牛奶應已放涼。此時再將拌好的蛋液全數倒入牛奶裡。混合的過程也得注意不能混入太多氣泡。

下一步是過濾。一鍋焦糖黃色蛋液,必須以濾網過濾五次左右,直到其中無法打勻的的雜質(主要是蛋白)全數濾完。同樣,過濾時也得小心氣泡。

最後,電鍋外鍋加一杯水,放入蒸架、將蛋液倒在容器中,置入電鍋內。電鍋蓋不可完全蓋上,得用兩隻筷子架住鍋蓋,留一圈縫隙。按下電鍋。

電鍋跳起後持續保溫十分鐘左右再打開來看。如果布丁表面太濕或太軟,外鍋加一杯水、再蒸一次(一樣要留一圈縫隙)。

蒸第二次後保溫二十分鐘。取出蒸好的布丁放涼。放涼得太慢可蓋上蓋子用電扇吹涼。放涼後,置入冰箱內一天冰透,布丁會變硬一些。

如此便大功告成了。




我開始學著做布丁是 2012 年的春天。

那是我來美國的第二個學期。第一學期初來乍到時的新鮮與刺激感逐漸消退,生活裡各式各樣更加真實、更不容妥協的問題像沉默之丘裡的怪物,從霧氣深處緩緩爬出來。

2012 年春季,我換到另一個剛啟動的新 project。新 project 的主題非常有趣、也更貼合我的研究領域。我本躍躍欲試,然而 project 內部各式各樣的問題逐一浮現,偶爾我能繞開,但更多時候,無論我做什麼都像一腳踏進泥水灘裡,提腳也髒、落腳也髒,去哪裡都不乾淨。

做研究本不是自己悶著頭猛做就好,這我明白。

你必須要說話、要討論、要讀書、要執行,要穿過各色各樣的人、取得各式各樣的配合,才能將一件事做好。這我也明白。

只是大約冬末春初的時候,我開始試著做第一顆布丁。




一開始毫無頭緒──來美國以前我根本不做飯──上網估狗了一下,覺得並不難啊。我始終抗拒打開我家的烤箱,所以研究了以電鍋做布丁的方法。

做了第一個,看著像蒸蛋,吃起來像甜的蒸蛋。

我不死心,又接連做壞了兩三顆。最後終於掌握了正確的蛋黃、蛋白、牛奶比例以及電鍋加熱的時間,做出一顆晶瑩可愛、爽口不膩的布丁。

此時,project 的問題越來越嚴重,那些從霧氣裡爬出來的怪物殺了又來、來了又殺,無窮無盡且越來越強大。在霧氣深處隱隱有什麼洞窟,無止盡的麻煩從裡頭不快不慢、不慍不火地爬出來,一次次將我逼往死角。

我也逐漸明白,此間有許多事我可以做、但有更多事我不能。一如匹茲堡春天偶發的大雨。雨便是那樣,行走其間,人能做的僅有打傘而已。

五月學期末成績出來,老闆在我的「指導研究」(directed research)這科給了B。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好。只得寄一封信去約老闆 meeting,問我究竟是哪裡做不好。

在五月二十三號的日記上我寫著:

我能夠忍受許多許多事情(真的),我也能為了某個目標而努力。

但如果是那種「努力也沒有用」的事,就真的是沒有用了。

人生中實在有太多徒勞無功的事,太多即使你把自己調整到最好的狀態、想盡各種方法也無法解決的事。

不知道是我的人生中這種事真的比較多,還是世界本來就是這個樣子。相對於世界,我總覺得自己是很渺小的,我甚至不願意對世界生氣。(你以為你是誰呢。)

只是近日我對光明宇宙人「只要如何就能如何」這種論調的厭惡日益加深起來。

貓就是貓,不要拿狗的規矩跟我說。 

次晨,五月二十四日,我趕早來學校。打開電腦,第一眼就看見蘇蘭老師癌症去世的消息。

那日我獨自往家附近的超級市場去,去熱食區買回一大盒、共計八大塊炸雞。回家就著不知道什麼電影、大概和一些眼淚,狼吞虎嚥一口氣全吞了。




接著是暑假。整個夏天,我利用課餘時間做了許多不同的布丁:原味的、綠茶的、花茶的、奶茶的、咖啡的。有的成功有的失敗,我也嫻習了許多關於甜點的小知識:例如茶湯煮久了便會發苦,無法加進布丁裡;例如過濾時得小心,太多氣泡的布丁蛋液蒸起來會有孔洞。

我甚至準備了一本小筆記本記錄每次做布丁的實驗過程。

那個夏天,弟弟也將要來美國讀書,我請他離臺前最後再從臺灣寄一批書與 CD 給我。其中包含一本全彩印刷的食譜:

東販於 2008 年出版,日本料理專家福田淳子出的《我愛布丁》。




我無法仔細描述製作一枚步驟繁鎖、極費耐心的布丁對這一切有什麼影響。

後來我讀到張惠菁寫她在愛丁堡讀書時,覺得那樣的生活無法回答自己對世界的問題,好像困在那裡、總是衝不破。於是她開始做麵包。我不禁失笑。

──壞掉的人原來都會做這樣的事情啊。

只是我關於食物的故事顯然與她的不同:後來張惠菁的歷史學博士沒有讀完便回了臺灣。回臺灣以後,她說,做麵包的技藝立刻就全都忘光了。

而我呢,經過與教授的懇談、經過一番努力,再下一個學期,在最後關頭,我熬夜苦撐了好幾週,總算把 project 從危急狀態中救了回來。

於是我拿到了A。

只是,做為交換,我的生活與精神狀態都陷入更深、更幽暗的黑洞之中。

我再也沒有做過任何布丁了。




20140425@書一百 (12)



2014年4月24日 星期四

《台灣.獨立.您等會兒!》

根據我在茫茫網海深處找到的斷簡殘篇,《台灣.獨立.您等會兒!》是由五洲出版社於 1999 年出版、幸七龍先生寫的的一本以臺海政局為背景的諜戰小說。

該書的簡介如下,原文照貼:

中共美麗動人的女間諜周軍,在雙十國慶前夕,不畏懼強力的 Sally 颱風,強行登陸台灣東岸。她的任務是暗殺中華民國的元首,阻止台灣獨立,情報局的特派員李國華極力追捕周軍,過程緊張,刺激,兩人之間微妙的感情,使故事更為曲折,扣人心弦。

這本書有多「奇」呢?

奇到差不多我高中班上的「所有同學」都讀過這本書。(如果某次建中段考考的是這本書,我們班肯定稱霸全校。)




忘了是高中哪一年、也忘了是誰,某天有人在建中圖書館裡發現這本書,覺得酷斃了,立刻借回班上去讀。

這本書實在太酷,瞬間在苦悶的高中男生間激起一波瘋狂傳閱的熱潮。

這故事的主哏很簡單:中國大陸派了個槍法神準、心狠手辣的美艷女間諜前來台灣暗殺正副總統,而臺灣則派出了英挺帥氣憂國憂民的特務追捕她。

而這女殺手使用的暗殺方法也很直觀:變裝成北一女學生(沒錯!),混進總統府旁的北一女校園、爬上頂樓、用狙擊槍解決正副總統!

好吧,作為在建北圈混了好幾年的人,我其實不只一次聽過這個點子。至少我才華洋溢的北一女好友S老早就提過一次;而另一個才華洋溢的建中學弟C日後甚至把這點子放進小說裡,入圍了一個小說獎。

大抵每年國慶升旗或元旦升旗的時候,看著臺上的總統──無論是否支持他──臺下的人們不聽話的大腦總會配合著滑溜的賊眼珠子轉啊轉啊地想:「噢噢噢該怎麼殺總統呢?」。就像胡淑雯在那本《哀豔是童年》 裡盯著你盯得你心裡發寒,逼問你有沒有想過愛人的死亡、而你又敢說你完全沒有一絲期待嗎?大部分讀者差不多都會乖乖舉手投降一樣。

只是這本書奇的地方倒不光是這個,而是整個故事文筆粗糙,並帶有又逼真又虛假的荒謬感。




我在網路上找到一篇讀書心得(為什麼?),裡頭摘錄了其中幾個段落。光看這幾段文字,真讓我有種想去把這本書找回來重讀、從頭到尾吐槽一遍的衝動。

先是講女特務的登陸:

...這是她第一次從事暗殺任務,年紀又很輕,缺乏了經驗,天氣又惡劣,不過,她似乎跟一位經驗老到的老軍官一樣,不讓自己的恐懼感持續太久,馬上就鼓起勇氣的走向台灣本島內部,當然,台灣的站崗首位哨兵也不是省油的燈,馬上喝斥:「哪一位,站住」,對於這兩位哨兵來說,一口氣的連續動作,周軍知道這只是一種訓練出來的習慣,馬上抽出腰間的 9mm 貝瑞塔式手槍連開了兩槍,槍槍命中兩眼之間,手法之靈活、槍法之準確絕對不輸給中共當局的老兵,解決了上岸後的第一關障礙,行徑不外露。

接著,她馬上把中共當局為她「精心準備」的台灣女生最崇拜的第一女校──北一女中的衣服,一個恐怖的暗殺行動,在此時展開了。

(「精心準備」四個大字特地打引號是什麼意思?為什麼要強調「台灣女生最崇拜」的第一女校──男生更崇拜吧不是嗎?而且之所以選北一女難道不是因為他在總統府旁邊而原來是因為它是第一名校嗎......)

接著這段,說的是女特務跟路邊歐巴桑買包子(?):

可是距離登陸的時間已過了很久時間,肚子也餓了,這時她看到了救星──賣包子的歐巴桑,她以一口流利的國語展現她在中共受過的專業語文訓練,歐巴桑真的被她這時流利的口語和美麗的外表騙了,以為她真的是一位道道地地的台灣人...

女特務去(廉價)旅館看電視(?):

...「看看電視抒發一下壓力好了,這次的任務讓我自身的壓力增加了不少!」,當她打開電視,播的不是影視名人、娛樂節目,而是前幾天被他殺掉的兩位哨兵,但是嚴重的是中華民國的政府當機立斷的判斷:「中共的密碟來了,來了一位槍法神準,心狠手辣的殺手」,當她看到這幾行對自己非常不利的字幕時,當下第一個念頭「趕快辦完事,離開這個是非之地,呆坐在這邊什麼事也不做,簡直就是發呆等死啊!」 ...

女特務去去(廉價)髮廊做頭髮、接著去福華飯店還不忘酸一下比不上北京的旅館:

...但是她也夠聰明,怕被監視攝影機拍到她的長相等特徵,當下馬上到沙龍店去做頭髮、好好的讓自己「變身」,變得跟她「身分證」上的人一樣的髮型,好騙過台灣當局的監察人員。她進入福華五星級飯店時,覺得台灣的五星級飯店不及北京的那幾家五星級飯店。不但櫃檯不夠氣派,整體的感覺也沒有說有五星級的高級享受的感覺,對她來說,她有任務在身,不應該去注意這些小細節。
當櫃檯小姐以標準的台灣國語跟周軍問好和打招呼後,周軍以流利的英語應話,顯現她是美國人的標準口音,當然這一口流利的英文,是她以前在清華大學時代學的,目的就是她現在要做的──騙過所有的台灣人,各種的語言和習慣通通都不能少,少了一樣,只會讓自己更有機會暴露在危險的環境之中!...

姑且不論文筆簡直像國高中生(肯定比不上許多我認識的寫手們高中時的水準),作者對諜戰的想像非常廉價(像是毫無預算的貧窮 007 電影)、對故事背景的考據又完全匱乏,彷彿是一齣在「看起來有一點點真實」的佈景裡上演的荒謬劇。

作者心中似有另一個世界,這世界裡的角色是戲劇化的、卡通式的,殺死了用完了之後又會嘻嘻哈哈醒過來的,這一棚的賣包子歐巴桑到了下一棚還會繼續演北一女中的老師。

而且,在這個光怪陸離世界裡,總統的名字還真的給我叫「陳火圓」。

不說這本書的封面像用微軟 Word 排的、文筆像高中生抬槓,其實讀著讀著,非常努力進入作者的世界的話,還是勉強可以讀出一點趣味來。(就像中文系才女學妹A說的:本來不愛讀的書,讀著讀著讀久了,不知不覺也會覺得有一些入迷。)

最後差不多全班同學都把這個故事讀完了。




這本書最後成了我們共同的高中記憶。荒謬的,卻也是鮮明的。

畢業後上了大學,甚至有人開玩笑地在板上抱怨,說大學圖書館裡「讀不到幸七龍的小說」,真是很不習慣。

而大概連作者都沒有料到,小說出版後五年,小說裡的陳火圓、真實世界的陳水扁,在 2004 年競選總統連任時真的遭遇了槍擊。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子彈擦過總統的腹腔,總統命大,只受了輕傷。

案發隔天,J在高中班板上說:「覺得好像一篇小說」。

如同我所敬愛的巫女黃碧雲說的,「如果生活發生的事情似曾相識,像一個我寫過的小說,不是因為我聰明或有巫靈附身,而只不過我老早跟命運打了個照面。」

是小說偷偷寫了命運的故事、還是命運抄襲了小說的故事,誰也分不清的(只是看來巫靈偶爾還真會附在很詭異的作品上)。

黃碧雲還說,「我知道。我知道這必然發生並將它寫下。」

後來陳水扁因著各種原因鋃鐺入獄,一關就是許多年,至今審判還在進行中。而這位昔日的總統,如今在獄中身體健康每況愈下、聽媒體描述是半瘋了,落得每週得有精神科醫師來看他的下場。

(《台灣.獨立.您等會兒!》固然荒謬,但哪裡又比得上這些事荒謬呢。)




2004 年──我猜很可能真是受到槍擊案的刺激(?)──幸七龍又寫了一本續集,叫作《不沒的王朝》

書的簡介如下,原文照貼:

沈寂已久的鄭三發王朝,四兄弟東國、南國、西國、北國,利用父親藏在四川峨眉九老洞的5000億美金龐大財富,雄霸東南亞-峨嵋山、金三角、台灣、日本、嚴重威脅了兩岸的領導及政權?

別問我這段話最後那個問號是什麼意思。

命運有其荒謬乖違處,而人何其渺小。有些事情,我們窮究所有智慧也無法預見的。




20140424@書一百 (11)


2014年4月23日 星期三

《野火集》

《百年思索》是我第一本龍應台的書。

那是 2000 年,我剛從國中畢業。升高中的暑假,家裡突然出現了這本書(想來大概是母親買的),我一看就上心,整個夏天放在書房裡反反覆覆讀了好幾次。

我非常、非常、非常喜歡這本書,喜歡到能夠記住書中各種大大小小的細節。儘管《百年思索》涵蓋的內容挺廣,涉及的概念──至少對個國中畢業生而言──也略嫌抽象,但十多年後、我人在美國的今天,仍能清楚記得書裡許多讀起來錯落有致、動人得不可思議的段落:

與馬悅然的對談,談諾貝爾獎是不是網子裡的金蘋果;說文學是湖邊的白楊樹;致命的星空下;如果明天世界毀滅,我要在今天種下一棵小樹──這是悼念空難逝世的許遠東夫婦的文章。文章開頭是這樣寫的:大火之後的世界,你看不見。我說給你聽;「那是一個最壞的時代、也是一個最好的時代」(在讀到狄更斯以前我甚至以為這是龍應台自己的句子)──當然還有,最後一篇,寫首都的市長請她出任文化局長,夜裡專程到她家拜訪。她寫,想不到市長竟然真把她的書都讀完了。

龍應台肯定是我的第一個文化偶像。




接著我進了建中,高一時因著辯論社的緣故認識了C。

C在我心中永遠都是過瘦的(即使其實現在他練得很壯了),像不知被什麼東西攫住、吸進去,從而深深凹陷的一個人。他說話很快,話語間的焦慮又彷彿下一刻就要滿溢出來,隨時會把他嗆傷。

這樣的一個人,自然是寫文章的。

因為這樣那樣的緣故我們逐漸變熟,混在一起講垃圾話、出去閒晃的時間也多了些。C從高中起就一直叫我大熊貓,也不管我是胖是瘦。至今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我豈有黑黑白白的嗎?)。

C在建中校園裡最惹眼的八成是他的訂作制服。大多數懶而散漫的建中學生穿的是學校統一發的制服,遠遠看過去就是一個樣子,頂多洗久了顏色深深淺淺有些小差別。但C不同,他的制服顯然是訂製的,不僅板型與眾不同、格外貼身,布料的顏色也不一樣,在卡其色裡染著若有似無的墨綠。遠遠看過去,一眼就能認出他。

別人問我是怎麼認識建中的誰誰誰,有很大的機率答案會是「建中到了高三還繼續在寫文章的就那麼幾個人啊,彼此多多少少都會知道吧」──高中三年瘋狂痛快的日子,許多細節我也記得不清楚了,我高一時拿了班際辯論賽的季軍還是殿軍,C則拿了許多次的紅樓文學獎。

一次我們在網路上聊天,C講了阮慶岳《曾滿足:短篇小說集》 的後記。我一聽立刻問他是不是去了商務印書館的特賣會,他說是啊,你怎麼知道?我說,看來我們在那裡讀了同樣一本書、同一篇後記。




高中時我的另一個文化偶像是陳文茜。

家裡訂了商業週刊,而我每週固定會讀的兩個專欄,一是以古論今的公孫策、一就是陳文茜。那時覺得陳文茜的文筆極好,又煽情又理性,把嚴肅的材料講得細緻而生動,很有看點。

C是不會去碰商業週刊這種鬼東西的。那時我對他說:「偶爾可以看看,很有用。」自然我說的不是知識上、現實上的用,而是文章鍛鍊上的用。陳文茜出的幾本書我大概都買了,還借給當時的女友S的母親獻過殷勤。

彼時另有友人問我,有沒有讀過《北港香爐人人插》?我沒有,於是乖乖去讀了。讀完反而更愛陳文茜──睡黨主席又如何、睡政客又如何?睡政客總比蠕蠕蠢蠢的人民被政客睡要好得多不是嗎。(虹影的《上海王》不也靠睡黑幫老大一統江湖了?)




我想C一直記得這些事。

高三的某日,穿著訂作制服、妖嬌美麗的C從一樓爬上四樓來找我。(我是三類班,教室在四樓;C是一類班,教室在一樓。)

我從亂糟糟的教室裡被喊出去,問C要幹嘛。

C遞了一本書給我。米白色、舊舊髒髒的、小開本書。

是龍應台的《野火集》。

我心裡暗叫一聲,噢,是野火集,是龍應台寫的野火集、是當年紅遍大街小巷的野火集!

C說,是他去光華商場舊書攤找到的。說著翻到最後的版權頁,指給我看。

版權頁上有個小小的方格,格子裡蓋有一枚紅色的、方方正正的印章:

章上是「龍應台」三個字。

──什麼?龍應台的印章?!

C若無其事地說:噢,可能是出版社蓋的、搞不好每一本書都有這樣。

彼時龍應台可是我的文化偶像,我心下激動,立刻追問C這本書可以借我嗎──我大概也知道C是要送我的──C毫不在意地說:這本就給你吧。反正我用不到。

我連聲道謝,把書收下了。接著又與C閒聊了一陣八卦,突然他話鋒一轉,問我:欸,你知道嗎,最近有個傳言。

我說,什麼傳言?

C帶著笑意,低聲告訴我:說你是 GAY

我挑了挑眉毛,無可奈何地聳聳肩,「難道S只是幌子嗎?」

 


後來與C的交情一直都維繫著──虧我真忍得住他──我們讀同一所大學,因為都修文學院的課的緣故,課後常會碰面吃飯;他導的兩齣舞台劇,我也都參與了編劇兼打雜的工作。

我們共同度過許多好與不好的時光。我看著他在議會裡與學生政客們戰鬥,他看著我四年修了兩百多個學分、整天不睡覺。我們都寫過一些東西、投過幾個文學獎。他會與我說家裡的事,我也會說我的。某次和他吃飯,不知怎麼的C就突然發了高燒,最後落得陪他去看醫生的下場。

我們年輕時就認識、交情也深,但要直到上了大學,C才真正對我出櫃。

老實講C對我出櫃時我並不以為意。我心想:這事大家早有默契,不過還是謝謝你告訴我。

後來,我們有過一次──應該也是唯一的一次──嚴重的爭吵,是C與我談及感情的事,我勸他認識多些再深入交往。我脫口一句「難道不熟的也可以嗎?」C大發雷霆,飆了我一頓之後立刻下線。我們認識這麼久,他從未對我發過這種脾氣。我不明所以,心想:這不是很正常的一句話嗎?

──雖然這句話可以解釋為我指責他對感情的態度很隨便。但我們的交情不是這麼淺、C也不是這麼笨。不太可能把我的句子往死裡讀。

我直接打給他,問他怎麼回事。

C劈頭罵我:「你以為 GAY 可以像你和她這樣大大方方在路上約會嗎!」

我知道自己錯了。當場就向他道歉。

這個簡單的答案基本上形塑了日後我對同志議題,甚或任何感情問題的態度:絕對不要輕易一般化自身的經驗。

你是異性戀、你談過好幾次戀愛、你聽過好多故事、你懂得感情中重要的元素──但這是一個同性戀的故事。他與你有許多許多不同──在真正聽懂之前,請你閉嘴。




2012 年底,我從美國回臺灣過聖誕節。跨年那天,我和女友到C家裡去,和C的男友、妹妹媽媽、一屋子朋友,以及兩隻可愛的白貓,一起吃火鍋看電視跨年。

在C與我出櫃、與我吵架後的好多年,我才能慢慢懂得那個在建中的下午,藏在我們對話背後、藏在那本蓋了作者章的《野火集》裡,小心翼翼的試探。

《百年思索》教了我一個詞:「迷陽」。(〈迷陽,是荊棘〉這篇,說她要去當文化局長了。)

國中的我第一次讀到這個詞是完全不懂的,只憑空想像,應當是陽光很燦亮,人往陽光裡看的時候,光芒炫成一團,什麼都看不清楚的意思。後來才知道是莊子裡的話,說「迷陽迷陽,無傷吾行」。幾家的註本都採不同的解釋,有人說是狂亂的心智狀態、有人說是黑暗(「迷」是「亡」、「陽」是「明」),最多人說是荊棘。

龍應台先是當了北市文化局長、後來又當了臺灣的第一個文化部長,陸續在北美館與臺灣文學館的人事任命上惹出爭議,風評一落千丈,媒體還給她取了個綽號叫「龍太后」;陳文茜後來開了電視節目,走軟性國際政論的路子,在 2004 年陳水扁槍擊案裡以「奇美小護士」案佔了一席版面;而當年任用龍應台的市長,後來當選了總統,但治國昏庸無能,支持度降到百分之九,任內還爆發了臺灣史上最大的學運,立法院被攻占、五十萬人走上街頭。

年輕時的文化偶像幻滅了。從燦亮亮的日光裡走下來,走進世界裡,被迫地顯露了與世界接軌時左支右絀的狼狽。(時至今日,我甚至不太願意提及年輕時曾喜歡過她們。)

在莊子裡「迷陽迷陽,無傷吾行」是楚狂接輿唱給孔子聽的。接輿勸他,快回去吧,畫好一條路讓人家去走是危險的啊──此地雖有荊棘、此路雖然蜿蜒,卻不妨礙我的行走啊。

現在的C仍是個焦慮不安、講話太快、而且麻煩至極的傢伙。如今他已公開出櫃,勇敢地與男友一同為同志及公民運動奮鬥著。

如果能回到建中那個下午,我大概還是會作一樣的回答。但我會試著壓抑自己無可奈何的挑眉與聳肩。

──我的這條路是已經畫好的了,但C的那條不是。那條路上佈滿了荊棘,崎嶇而難行。

在聽完你的故事以前,我願意保持沉默。




20140423@書一百 (10)



2014年4月22日 星期二

《波莉安娜》

你是一個正面的人嗎?

你有多正面?

或許你比你想像的更正面一些。




2006 年秋,我以大四專題生的身分加入臺灣大學自然語言處理實驗室,開始跟隨陳信希老師工作──來美國以後,我有意識地改口稱「work with」指導教授而非「work for」,但陳老師確是領我進門的老師,日後我與朋友提及「老師」多半是指陳老師。除了用「跟隨」以外我想不出更適切的字眼──

此後的四五年間,直到我 2011 年赴美為止,我主要的研究工作都集中在中文的情感分析(sentiment analysis)技術上,並幸運地發表了幾篇論文。

總的來說,「情感分析」是一門自動分析文章裡「意見或情感傾向」的技術(故又名「意見探勘」,opinion mining)。例如你寫了一篇文章,其中的情緒是什麼?評論的對象是誰?而你對這評論主題的意見是支持還是反對?在這大題目下有許多小題目可做:例如情緒(emotion)和意見(opinion)並不是同一回事,如何定義他們、如何預測、兩者是否有關?例如如何抽取一篇文章正在談論的主題、如何測量該作者對這主題的評價?又例如,每個使用者的表達水平(express level)不同,有人很容易高興、有人則很嚴苛,在同一組資料中(例如,來自同一購物網站的「所有使用者」的評論),如何模擬這種差異性?

我的其中一項工作,是中文文本的「意見極性預測」(polarity prediction)。

其實很簡單,就是給定一段文字,我們將這段文字的意見傾向分為三種極性:正面(positive)、中性(neutral)、負面(negative),施以各種神奇的數學模型、根據已知的資訊(像是,這篇文章用了什麼字)之後,設法預測文章的意見極性。

2006 年前後,我剛進實驗室時,差不多是情感分析發展到頂峰的時期。Lillian LeeBo Pang 合寫的集大成文章「意見探勘與情感分析」(Opinion mining and sentiment analysis)在 2008 年出版(至今引用數已經有兩千多次),Jan Wiebe 最重要的幾篇文章也都是在這前後發的。

而我要說的卻是我在實驗室的最後一年,2010 年開始的故事。




2010 年我替代役退伍,決定赴美讀書,便先回到陳老師的實驗室擔任研究助理。

其時老師收了一位在職專班的碩士生U,是在某大電信公司工作的工程師。U長得挺高,人非常老實、實作能力很強(大家苦不堪言的程式課他也只笑笑地說「學長,這個課有一點麻煩」),但沒有什麼作研究的經驗。

老師竟決定讓我帶著U做研究。

我也不知道哪來的自信,一口答應了。(仔細想想我也才進學術圈沒幾年、論文都沒發幾篇,根本只是新手村的等級,到底憑什麼帶人作研究。)
 
大抵初生之犢不畏虎(此刻要我再帶人我是決計不敢的),湊合著也就開始了。我們找了一些中文的材料來作情感分析:房地產新聞、標準新聞語料庫、還有美食網站上的使用者評論等等。由於U對這個領域很陌生,我們一步一步慢慢做,從整理數據(這比想像中更花時間,我想大概有三分之一的時間在做這個)、標 data、抽 feature、跑實驗,從簡單的 language model、cosine similarity 一路做到 libSVM,整份研究也慢慢有了點基礎。

其中,我們自然也嘗試了一個非常天真直覺的作法,即是「情緒辭典」(sentiment dictionary)。想法很單純:例如像「快樂」這個詞彙,在大多語境下都是當「正面詞」來使用(即使是前面加了否定詞──「不快樂」中的「快樂」本身,還是正面詞的意思),那麼,我們當可蒐集一個「情緒辭典」,將常見正負面詞都列進去,如此只要算算一篇文章裡的正面詞多還是負面詞多就可以猜一下文章的意見極性。

中文的情緒辭典早有人建好,我們拿來用即可。

在實驗的過程中我們發現一件事:正面詞的出現頻率比負面詞多太多了。




我們總共統計了四個不同的中文資料庫,無論在哪一種文件上,正面詞出現的頻率都是負面詞的兩到五倍。

兩到五倍──換句話說,你平均講一次「討厭」,就會講三次「喜歡」(或者更多)。

作為一個有文學學位的偽理工人,我興奮極了,立刻開始著手蒐集文獻。

這一現象原來不是什麼新發現,是早在 1969 就有人寫成論文的「波莉安娜效應」(或稱波莉安娜假說,"The Pollyanna hypothesis")。論文裡開宗明義,說在溝通時,比起負面詞,人類傾向於更為頻繁而多樣地( more frequently and diversely )使用等價的正面詞(evaluatively positive words)

我又繼續往下鑽,發現不僅是英文,包括中文、西班牙文、德文、甚至橫跨 20 種語言的研究都反映了類似的現象。於是我接著又想:那是不是能夠利用這個現象改善情緒分析呢?

與U和老師討論過後,我們決定從這個小題目著手,試著尋找改善情感分析技術的方法。

時間過得很快, 我即將離開臺灣赴美讀書。我們的實驗做得很不順利,嘗試了各種方法都一一失敗,但我還是趕在離臺前催促U先把手上的成果整理整理,寫成論文,投了當年的 IJCNLP 會議。

那是 2011 年的七月。八月七號我就到了美國。




論文毫無懸念被拒了。畢竟實驗結果不太理想。

我人在美國,回信報告老師論文被拒的消息,也順便安慰了一下U(想我第一次論文被拒的時候也很受傷)。我說:既然這會是你碩士論文的一部份,我們再慢慢研究要怎麼補實驗、改投其他會議吧。

U依舊很有禮貌地回信說,謝謝學長。

美國的生活千頭萬緒,這件事一擱就是半年。2012 年初,在 CMU 找好老闆、生活也大致適應了,這篇文章又重新浮上心頭。我寄信與老師提議,把這篇文章改投 ACL 短文,U補做了一些實驗,我同時又多蒐集了一些資料。

「波莉安娜」一詞源於 1913 年出版的暢銷小說《波莉安娜》(Pollyanna)。故事中的女主角波莉安娜是一位極其樂觀的少女,總能以「玩遊戲」的正面心情面對生活中的各種苦難。該小說後來分別於 1920 和 1960 年代被翻拍成電影,紅極一時,「波莉安娜」也就此成為「樂觀者」的代名詞。

──寫是這麼寫,但我 1980 年代過到一半才出生吶。那是一本我出生前 70 年出版的書、我出生前 20 年紅的電影,我無論如何都不可能看過。

於是我上 Amazon 把這本小說買了下來。




只是 2012 年對我親愛的波莉安娜來說是很難樂觀的一年。

三月我們先投了 ACL 短文,被拒;

四月又投了 EMNLP 長文,被拒;

七月時 U口試通過、碩士畢業,八月我們決定最後一試,把論文投往不分長短、這年辦得亂七八糟的 COLING ──

還是被拒了。

這年 COLING 辦在印度,組織得亂七八糟,各種更改時間不說,連會議地點與旅遊的消息都亂成一團。

十一月,收到 COLING 拒絕信的當天,我在走廊上與W抱怨,說文章一直發不出去啊。真是好難。 此時波莉安娜已被拒過四次,雖然我們也自知是實驗效果不佳的緣故,但心裡總是有些不甘心。

這時W對我說:噢,COLING 不是還有 demo paper 可以投嗎?

Demo paper 是長文短文以外,水準再次一級的文章。通常是給系統導向、研究成份較少,但卻可以現場展示結果的作品──我回答他:但截稿日期不是過了嗎?

W笑笑回答我:今年 COLING 辦得這麼亂,況且又是 demo paper,我打賭你現在投都還可以。

我直接飛奔回辦公室,看了 demo paper 的格式:好,再減兩頁!於是立刻選定其中比較與主幹無關的兩個段落,大刀一砍,重新排版,好了。正好少兩頁。

打開系統,上傳。

竟然還真的上傳成功了。

而且上了。




我們的論文是 NLP 社群中第一篇在中文語料上針對「波莉安娜現象」作大規模分析的論文:

Ting-Hao (Kenneth) Huang, Ho-Cheng Yu and Hsin-Hsi Chen. (2012). Modeling Pollyanna Phenomena in Chinese Sentiment Analysis. Proceedings of the COLING 2012 as a demo paper.

(As a disclaimer)不是特別頂尖的會議、也不是特別有用的研究;後來我託W帶海報去印度的會議上交給陳老師,請老師幫我報告論文,但這件事也沒辦成── Demo paper 的會場根本不提供海報架──事後老師對我說,demo paper 的會場,人們三三兩兩的,根本就沒什麼人來聽;甚至連會議安排的旅遊行程都糟透了,帶大家搭幾個小時的車去看一處洞穴,到的時候竟已天黑了。

儘管這趟旅程如此荒謬而漫長,我仍非常欣慰波莉安娜終於還是找了個好人家。

關於為什麼正面詞出現頻率遠高於負面詞,至今心理學界都還沒有定說。有人認為是因那些詞彙「正面」所以「常用」、也有人說是因那些詞「常用」所以「正面」。(Adam A. Augustine 等人在 2011 年發表過一篇論文,裡頭簡短整理了各種解釋這現象的理論。)

至於我買的那本 1996 重出的新版《波莉安娜》,至今仍放在我的書櫃深處。

我只看到第五頁、主角的姑姑還是婆婆通知她有個親戚要來的那段,就默默放棄了。




20140422@書一百 (9)



《四葉妹妹》

《四葉妹妹》(よつばと!)毫不意外是三八的妹妹A推薦給我的。

那是風雪來臨前夕的 2007 年春末,某日我與A約在臺大二活的 Subway 吃晚餐。我們坐定後開始閒扯,A突然拿出《四葉妹妹》第六集,對我說:我最近在看這個。很好看耶。

我接過來,一看就停不下來。明明只剩下十幾分鐘就要上課,卻還是死賴在 Subway 裡一口氣把整本看完,闔上書後甚至還有種「我要把前五本全都看完啊啊」的衝動。

自此我成了書迷。《四葉妹妹》的中文版單行本,每一本我都乖乖買回家。

彼時我(或我們)都隱約感知到遠方有什麼正在醞釀。只是我以為我會好的。




我的髮型師阿樂也是A介紹的。

那日說要把我散亂的長髮剪短。A說:你可以找阿樂。我沒多問便說好,帶我去。

A像帶病人一樣領著我,從捷運站一路穿過人群,直直走進阿樂位於二樓的髮廊。髮廊很時尚,一整排鏡子、地板乾乾淨淨。阿樂很有個性,戴著黑圓框眼鏡、手上紋著刺青。阿樂看到A便笑著與她打招呼,說今天是妳嗎?A也笑著說,不是欸,今天是他。指指身邊的我。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阿樂。阿樂也是第一次見到我早年引以為傲的波浪捲中分。他看看我、看看我的頭髮,帥氣依舊地說:哇,這多久沒剪啦。──好啊,坐吧。

坐定後,阿樂有一搭沒一搭與我聊天,A索性抓了椅子坐在一邊答腔。

我說,我想要剪短,很短很短的那種。

阿樂說,你有剪過這麼短嗎?

我說好像沒有,這是第一次。

阿樂笑笑說:那怎麼會突然想剪短?

一旁的A把話搶過去:他失戀啦

我立刻就飆罵了「幹」。




風雪終究來了,此前我並不明白離開一個人竟是那麼難的功課。

最後那個命定的下午,我在高雄旗津的渡輪上,第一通就是A從臺北打來的電話。我本有滿肚子的話想說,但A沒有想聽這些。

親愛的妹妹第一句話就把我敲死:

「──你有被強暴嗎?」

我一邊大笑一邊大罵:幹!沒有!!!

A故作失望地說:啊。這樣啊,好無聊。

竟然真把電話掛了。




而我重新開口已是隔年春天。好友間有個聚會,我終於打破沉默,大家像圍著舞臺似的坐成半圓,我簡單把事情說了。

離開時我向大家道歉,說我還有約,要先走了。

謝謝你們。

A突然搶出一句:他要去約會啦

一屋朋友瞬間爆出輕微的笑聲、歡呼與掌聲。




風雪盡了,女孩將我的東西裝箱寄給我。

我打開小小的紙箱,裡頭赫然有一本《四葉妹妹》第七集。

我苦笑著心想:從第六集到第七集,真是史上最拖戲的一集了。




《四葉妹妹》單行本第一集,最後一話,是個非常簡單的故事:

天空越來越陰,路過的鄰居大姐姐風香拗不過四葉,莫名其妙跑進她們家幫忙收了衣服。四葉的爸爸趕稿趕得很心煩,跑出來把晾著的四角內褲套在頭上跟五歲的四葉胡鬧了一陣。

突然打雷了。

四葉興奮極了,穿上雨鞋衝出門去,在空地上站好、兩手伸直擺出一個「大」字型。

下個瞬間,傾盆大雨轟隆地落下來。

四葉在大雨裡蹦蹦跳跳,大笑著說喔喔喔好棒啊,風香要不要一起來玩!──而風香則在屋簷下說,四葉妳會淋濕的啦˙。

這時四葉的爸爸笑著說:沒關係,沒關係。那傢伙做任何事都是樂在其中──

四葉她啊,是無敵的。




親愛的妹妹──雖然這麼說有些矯情──但那些振聾發聵的時刻、那些響徹雲霄的「幹」,幾乎真要讓我以為妳是無敵的了。

而我呢,我以擁有一個無敵又機掰的妹妹為榮。




後記:寫完這篇我寄給A,A的讀後心得一樣超級無敵:「幹,我也太好笑了吧,哈哈哈哈哈。」




20140421@書一百 (8)



2014年4月20日 星期日

《流離》

2005 年十月,新銳女作家黃宜君自殺身亡。差一天就要滿三十歲。

──那年我大三,一學期塞了 33 學分。生活像一列火車轟隆隆向前狂奔,根本不認識這個作家。




2009 年底,服替代役期間,我利用每晚在替代役中心就寢前的幾小時空檔,完成了一篇推理小說,投稿參加第八屆「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

那是一篇兩萬多字的推理小說,以一則離奇的失蹤案開場。故事裡有一個偵探角色,叫做「陳觀」,觀察的觀;故事裡還有一個作為主要嫌犯的十七歲少女──在設計她的名字時,我玩心突起,想在角色的名字上安排一個小哏。

我曾花過一整年的時間在中文系研習周易,便想從這裡下手。「觀」是六十四卦「觀卦」的觀,而與「觀」成對的卦,則是「臨」卦。「觀」是觀看、是觀察、是觀照,是被觀,是風行草偃;而「臨」,是親臨、是臨場、是以上臨下,是影響、是實踐。以此作為偵探與疑犯的對照再適合不過,宛如鏡像表裡,兩者本是相生相剋。

於是我在臨卦裡選定一爻,選了臨卦六五的爻辭,「知臨,大君之宜」,作為小說裡始終保持沉默、懷著不可思議決心的少女的名字。

就叫「黃君宜」。




2010 年二月,我收到通知。小說竟然入圍到最後的決選。

差不多是同一年的三四月間,我第一次在友人板上讀到黃宜君當年寫在《野葡萄文學誌》的專欄「憂鬱症報告」。文字鮮血淋漓,駭人至極,我一路揪著心讀完。

印象最深的兩段,一是她寫吃藥:

然而今天份的「速悅」仍舊躺在塑膠藥盒裡等著我。我將它與它的副作用藏匿得非常好,並且努力維持生活的常態,以至於週遭所有人都以為我是個再正常不過的、善於妝扮爽朗健談、穿高跟鞋提公事包上下班的二十九歲女人。

但是我清楚地明白,我內在的某個部分早就已經瘋了。這是任何新型藥物也無法藉著血液抵達的深淵。

更可怕的是她寫割腕:

......然後我就一刀下去。

當然刀片是事先準備好的,從大型美工刀上拆下來的新鮮銳利鋒片。刀背包了一層銀箔貼紙,省的還沒動手就先傷了握刀的手掌。

下刀以後腕上的肉就紅黑紅黑地翻開。以前從沒見過這麼深處的肉是長得這副模樣。當然一地都是血。不過我動作利索之外也算得準,沒有傷筋動骨。

也當然M及其他在場的人嚇得臉色灰青,有人就要去打一一九。我舉起六公分長三公分寬的血口子說誰要敢動電話我就再一刀。有人說妳到底要幹嘛妳犯得著嗎?我指指桌上一疊打好印好的字紙說,道歉。這時血不斷地從宰開般的大口子四處淌;一個抽菸的中年男人沒事人似地說欸妳搞髒我們會議室了耶。我一拍桌子站起來對他大吼:你不是我主管,不要來這套。......

那個沒事人似的中年男人把我嚇壞了。

我暗暗抗拒著,轉了這幾篇文章到板上之後說:我小說裡的少女叫作「黃君宜」,只是個巧合、只是個埋哏的巧合。黃君宜、黃宜君,我是不知道的。

一個朋友終究還是在下頭回了:「我一直以為你的小說主角之名便是由她而來」。




後來這篇小說為我拿下人生中的第一個小說獎。自此這個名字便一直懸在我心上,像個小小的幽靈。

黃宜君。有著魔魅文筆的作者。自殺於 2005 年。

黃君宜。我所創造命名的少女。降生於 2009 年。

2011 決定來美國讀書,要寄一批中文書過去當精神食糧,我著了魔似地乖乖買了黃宜君生前出的唯一一本書《流離》,寄到 Pittsburgh 來。

我是來美國以後才真正開始認識她的。美國的日子很悶,薄薄的書三兩下就讀完。這幾年接連看過一些悼念她的、評論她的文字,說她像莒哈絲、說她像張愛玲,但我真正讀過書以後想的卻不是這些。

我想的是:這本書所有的文章,讀來讀去都像是同一個故事。而且就像是她自己的故事。

文筆是好的、感觸是細的,很有優秀作家早年剛發端的姿態。只是文字像是被困在一個霧氣迷茫的世界裡,掙扎地探索,還沒有找到出路。

我接著忍不住進一步想:如果給她再多一點時間,她會不會就能找到出路?如果她過得了這一關,會長成怎麼樣的寫作者?而重生以後,她又會對我們說一個怎麼樣的故事?

只是這個念頭太殘忍,我終究無法繼續想像下去。




2013 年的夏天是一個輕微壞掉的暑假,我與F決定暫時逃離 Pittsburgh,飛到北卡的 Durham 去找我們的好友Y幾天。

Y住在小坡上的公寓裡。第一天我們去她住的地方參觀,我特意留心書櫃,在非常醒目的地方竟然正放著這本非常冷門的、淺桃紅色皮的小書:

黃宜君的《流離》。

我開口問她:妳也有這本?

她點點頭、用一貫自信的笑容對我說:黃宜君超棒的啊。

我與Y相熟多年,並通過很長一段時間的信。我輕輕點頭,完全明白她所謂「超棒」是什麼意思。

事後我又問她,記得為什麼會買這本書嗎?Y隱隱約約記得是她還在臺灣時買的。推敲起來大約也是在同一個時期、與我看到同一批文章的緣故。

一看就上鉤,著魔似地買了。




黃宜君近年偶被新聞提及,多半是因為她的父親,檢察總長黃世銘(以及她寫過的一篇文章〈父親的名片〉)。

但在怵目驚心的種種情緒沉澱以後,我最常想起的,還是她的小詩〈唯一〉裡最後這幾行簡簡單單的句子:

一生只過一種生活。 
只信一種宗教。 
只守一種原則。 
只活一種樣子。 
只愛一個人。

那是一個好美又好難的世界。她先一步去別的地方追尋了。




20140420@書一百 (7)



2014年4月19日 星期六

《朗文英語聯想活用辭典》

《朗文英語聯想活用辭典》(Longman Language Activator)──我查了好久才查到它的中文名字──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英語辭典。第二版是在 2002 年出版,售價大約是五十幾塊美金。

2012 年夏天,我在好友F的強力推薦下在 Amazon 上買了這本書。F說這本書非常厲害 ,光是拿起來翻都很有收穫。對書的抵抗力一向很弱的我沒兩下就屈服。雖然是英英字典、雖然要五十幾塊錢,但我還是用「既然來美國讀書總得有本英英字典吧」的說詞半哄半騙著自己點下了訂單。

書很快寄到(連同我一起訂的黑暗騎士三部曲美術設定集),遠遠看起來毫不意外就是本磚頭書,一千多頁,內容紮紮實實(當然全是英文)。

這本辭典確實不是一般的辭典。它是專給有一點英語基礎、至少懂基本單字的人用的。

首先你必須知道一個「最簡單」的單字──例如,「draw」,畫畫,這個單字──然後這本辭典會以這最簡單的單字為綱,細膩地解釋「畫」這一概念下頭各個英文單字的異同。像是什麼情況用 draw、什麼情況用 paint、什麼情況用 picture,裡頭解釋得清清楚楚。對非英語母語者來說,寫完 paper 後如果還有時間潤稿,這本辭典有時確能發揮相當神奇的作用。

同一年冬天,我在 CMU 的 master program 到了最後一年,接著要申請博士班。我的讀書計劃(Statement of Purpose, SOP)連改了好幾次都改不好。與F討論時,他至少有兩次要我把這本辭典拿起來翻一翻,說,你這裡用錯了。




次年的一月底二月初,我申請上博士班,繼續留在同一個學校。五月我正式從碩士生的大間辦公室離開,移到博士生用的三人小辦公室去。

這本辭典後來一直都放在我辦公室的桌上。只是我很少用它,通常都是論文截稿的最後幾小時,才會拿起來確認幾個動詞的用法。

2013 年夏天,我沒有去 intern,留在 Pittsburgh 尋覓新的指導教授。八月快要過完的某日,突然在臉書上見到A與C兩人在 Pittsburgh 機場打卡──我立時在下面推文問他們:是來這邊玩嗎?他們說是來看朋友的。我於是留了自己的手機號碼,說我都在,有空可以見個面。

我也忘記怎麼認識A與C的了。

好像A是從建中 BBS 站烏魯木齊的網友就開始,而C則是朋友的朋友。兩人後來大學唸同一個校系,在我忙東忙西不注意的時候,兩人成了情侶,後來先我一步一起去了美國唸博士。

A會寫文章,在網路上看過一些他寫的東西與討論串(我想他們大概也看過我的)。但真正與他們熟起來似乎還真是出國後。我在在網路上看他們寫的東西、做的事情,按讚、偶爾出個聲,而他們也看我的。大抵彼此都覺得頻率頗為契合,雖然算不得是傳統意義上的「熟人」,但酒逢知己千杯少,有機會當然要見面聊一聊。




那是即將開學的夏天尾巴。我們沒有事先約好,下午兩點多,A突然在臉書上丟我:「請問你在學校嗎?」我說在啊,立刻報上我的 office 位置。

一個多小時後,兩人旋風似地出現在我辦公室裡。

我於是照例開始報告自己的近況,包括做的工作、申請博士班、換老闆(以及被誰誰誰擺了一道),他們也報告他們的。我問他們,在玉米田裡的大學唸博士班不會很無聊嗎?尤其冬天冷成那樣,根本哪裡也去不了。他們笑笑說,不會啊還好,兩個人都很宅,雖然沒事幹,但宅在家也挺開心的。

後來話題自然轉到A近年展開的新計劃上。我問他:怎麼會想在網路上教英文?──這不是個客套的發問,而是我真心好奇「想教別人英文」的心情。

客觀而言,A與C正在做一件很了不起的事:在網路上免費教英文。完全免費。

他們設立了「小風英語俱樂部」,在網路上以串流直播的方式,每週固定開課教(主要是臺灣的)網友們英文,分毫不取。他們不是開玩笑的,不但自費購置材料,還撰寫了非常大量的講義(至今好像是五百多頁?),保證「永遠免費」服務臺灣的網友。

記得某次他們在網路上徵求志工,並坦率地問大家為什麼反應不太熱烈,我也坦率地上去回答,說我實在是對教英文這件事沒有熱情。或許是從小被逼著學英文、或許是對從小被灌輸「英文超重要噢要好好學噢」的反動,或者就是對教學沒什麼大興趣,總之對於這樣的事業我真心敬佩,但我自己是沒有熱情投身下去做的。

對於我的問題,A笑笑回答我:一開始是打星海啊。

A本來開了一個串流頻道教大家打星海。後來,星海有些國外玩家是講英文的,臺灣玩家聽不懂,他於是開始幫這些人翻譯,翻譯著翻譯著他就想:為什麼不乾脆用線上直播的方式教大家學英文呢?這件事於是就開了頭。

──那當初那些星海玩家,英文真的有變好嗎?我問。

A想了想回答:其實沒有。後來聽英文課的、跟看星海串流的,其實就變成兩個族群了。這其中的 overlap 應該不多。

於是我們接著講到做這種公益事業的甘苦。當事業越來越大、讀者聽眾越來越多,稀奇古怪(或者狗屁倒灶)的事情也就越來越多,有人會寫信來問一些很奇怪的問題,說這樣寫對嗎那樣為什麼不對,有時會弄得他們很惱火;但當然也有感動的時刻,像是陌生的讀者寄信來謝謝他們。

我又問A,那你自己的英文有變好嗎?

他說有。非常、非常、非常多。

我笑笑說:那至少還有一些收穫吧。




後來我把F叫來,F也認識他們。四人又在我的辦公室聊了一陣,我與C開始聊香水(說到我運動完在更衣室裡噴女香的時候都會覺得自己「到底是要誘惑誰」),而F與A聊著聊著聊到英文的文法與教學。

此時我瞥見桌上那本《朗文英語聯想活用辭典》,順手拿起來說:這是F推薦給我的辭典欸。很不錯啊,你們想看一下嗎?

A與C接過去,認真翻起來。我趁機拍了張照片,說這真是很像商業週刊的訪談:兩個人在辦公室裡很做作地看一本書,標題還可以下個「海外菁英創業/百萬網友受惠」什麼的。聞言大夥兒都笑了。(C還說:那我還要更做作一點!)

既然又聊回這個話題,我就問A:做這個網站,你們應該也花了一些自己的錢吧?

他們想了想回答我:大概 95% 的內容是A做的,C負責 5% 左右的工作,然後剩下的支出大概是他們自費買了一些文法書。不是什麼大錢。

此時我靈機一動:那這本辭典就捐給你們吧!

A與C先是一愣,然後說不用吧,這本書這麼好他們也想自己買。我止住他們的話:我沒辦法當你們的志工,但至少這本書捐給你們會比留在我這裡更有用。你們就拿去吧!

──你們以後要是上了商業週刊,不要忘記我們就好。(哈哈)

他們對看了一眼,決意接受了,但堅持我與F要在書上簽名。我們爽快地簽了。




他們旋風似地來也旋風似地離開。傍晚五六點很快就到,我陪他們從學校走去停車的地方。

那是 2013 年暑假快要結束、學期即將展開的時刻。兩週後我將會收到一封簡短的信,通知我第一輪的 marriage process 裡,沒有教授收我。

但當我從記憶裡把這件小事挖出來的時候,卻絲毫不記得自己當時找教授惶惶然不安的陰影──我其實幾乎整個暑假都無法好好入睡──只記得送他們離開的路上,陽光很亮很溫暖。途中我們路過一隻彩色的三角龍雕塑,我就著陽光幫他們拍了兩張照片。A也拿出他極其專業的大砲相機,喀擦喀擦反拍了我幾張。

像是一則小巧無聲的隱喻。

我們在各自的圖框裡,安靜而誠摯地為彼此加油。




20140419@書一百 (6)



《背著電腦,去歐洲流浪》

2003 年我從建中畢業。指考前的夏天非常難熬。

建中教室在印象裡總是亂糟糟的。大考前人心浮動的夏天,我們開了一場班會討論該怎麼處理三年累積下來的班書。班會上大家的爭執聲此起彼落,是要捐掉還是賣掉?是要標價還是競標?還是乾脆就放著留給學弟?其實大家吵來吵去爭的也不真是這些。只是這個夏天太過焦慮悶熱,未來伸手不見五指,總有種想站起來大聲說幾句話的衝動。

我記得我坐在教室遠離走廊的窗邊,舉手說了一番關於競標和公開寫價格兩種機制背後的精神完全不同的屁話,一旁的同學還發出了哇喔(你到底在說什麼啊)的聲音。

吵鬧過後幾天,我正在收拾留在教室裡的閒書,畢竟要專心準備大考了。

J走過來,遞給我一本《背著電腦,去歐洲流浪》

J笑笑跟我說,他從來沒有遇到讀過的「無用書籍」比他多的人,直到遇到我。書裡有張小卡,上面引用了貫串全書的句子。卡夫卡說的:

離開這裡,那就是我的目標」。




無論別人怎麼想,我總覺得J始終比大家早熟一些。不只是因為他有種健康的色情感(哈哈哈)。

J在日本待到小學,能說還算流利的日文。父親好像是日本人(不然就是長待日本的臺灣人?)。J有種日本人獨有的清潔感,即使講起很糟糕的事情笑著的表情還是極開朗。高中時或因日語的殘留,在中文句子間偶爾會有過長的停頓,像是輕微的口吃。

J的成績不錯,很聰明並且愛讀閒書。我問過他,為什麼回臺灣?待在日本不是挺好?他說,日本小學同學排擠外人太厲害,他被欺負得很慘。說這話的時是認真地說,卻還是帶著清潔的喜感。我實在無法想像他被討厭。

總的來說,J在班上的成績比我好。我們都愛亂讀書,偶爾會湊在一起講屁話。

那年,我的指考稍微失常,而J考到了第一志願的科系。我們還是讀同一所大學。




升大學的暑假,高中同學幾個朋友湊錢去了一趟日本,花少少的團費(好像兩萬多塊)在東京待了五天。我們私下與導遊商量,多待了一天,本想去J日本的家裡打擾一天。

後來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去他府上打擾,倒是與他爸媽吃了一頓飯、喝了幾杯酒。J的母親再婚,嫁的還是日本人。J的繼父身形消瘦、容貌俊朗,儼然是老帥哥的樣子,有點害羞地用日文與大家打招呼。

那是好多年前的事,細節我記不清了。只記得我喝了兩大杯啤酒,而在席間J的繼父與母親用日語交談,偶用些英文和中文與我們溝通。

喝到興起,好像是服務員還是誰用日文說了句「不是/不行」,一個同學沒聽清楚,問是什麼意思,J的繼父紅著臉笑說,噢,就是啊,女孩子,有時候會說不要──J的媽媽立刻害羞地打斷他,說你在講什麼啊你。滿桌的同學先是壓抑著笑意,然後一下子爆笑開來。

印象中是很開心的飯局。




上了大學,我們在不同科系,我忙著各種也不知道名目的事情,便不太注意J的消息(畢竟同一所大學裡就有好多個高中同學啊)。

大二那年,我屆時的女友也重考進了臺大,我們規劃要去日本玩。那是我第一次試著「自己」買機票(說來羞愧),才驚訝地發現原來現金也有難用之處,買機票基本上還是得有信用卡才行。我想著想著便想到常往日本跑的J,向他求援。

J一口答應,約了時間在臺大鹿鳴堂見面,三兩下就用網路幫我把去日本的機票安排好、刷了卡,我把現金給他,與他連番道謝。J還是非常爽朗而有禮貌地笑,說有什麼事可以再找他,沒有問題。

2007 年,我們大學畢業。J抽到去東引島當兵。高中同學們還特地幫他辦了一場歡送會。




J確實早熟而外向,似乎比誰都早些觸碰到外頭的世界。我們在熱炒店開同學會,J熱絡地與酒促美眉聊天;有次大家起鬨說要去開心點的地方吃飯,J很有義氣的領著大家去小護士餐廳。看著身穿護士服的服務生把飲料用針筒打進客人的嘴裡,心裡不免還是有種哇喔哇喔的感覺。

前頭說J有種健康的色情感,用比較精確的語言說就是對感情的態度很坦然。 見面時J說過許多大大小小的故事,為什麼與A分手為什麼與B在一起,有次還要我們猜他昨晚載的三個妹仔年齡加起來是幾歲。

退伍後,J去日本上班了一段時間。

2012 年底,突然傳來消息,說J要去新加坡的 NUS 唸書。

我追問轉知這件事的朋友:只是去唸書還是怎樣?

朋友想了想說:說得好像是要在那邊發展,永遠都不會回來了。誰知道。

J還在臉書上出清自己臺灣家裡的藏書。我人在美國,託朋友向他拿了幾本──連藏書都清了,看來真是下定決心要離開了的意思。

──最近一次同學會,又聽朋友說,J要回臺灣了。




《背著電腦,去歐洲流浪》是臺灣黑客界傳奇人物劉燈在大四那年寫的書,寫他大三的暑假帶著筆記型電腦與相機去歐洲旅行兩個月的故事。

現在看起來這根本就是歐洲自助旅行的基本架勢──但這是 1998 年出的書、寫的是 1997 年發生的事。那是將近 20 年前、香港才剛回歸沒多久、第一隻 iPhone 還要十年才會誕生、相機還是用底片的時代。

那時他就去了。帶著極好的英文、將近兩公斤的筆記型電腦、以及底片相機去了。

這本書成為我某種意義上「旅行」概念的啟蒙者。

年幼時讀《長著翅膀遊英國》或《西班牙萬歲》,都沒能真正建立我對旅遊的想像,無法指引我身為一個旅遊者/觀光客,與當地的空間和歷史互動的關係。此前我不想做觀光客、但也抗拒當個做作人,旅行時總找不到一個適當的位置擺放自己。這本書輕描淡寫,卻真正做到了。

J送我這本書之後的幾乎一整週,我愛不釋手反覆讀了好幾次。我向J說:這本書我非常非常喜歡,真的很棒。

J的回答我永遠忘不了:你不覺得很像你嗎?




書裡的話是這樣說的:「離開這裡,那就是我的目標」。

我想起來自日本的J。在日本讀小學、在永和讀國中、在南海路讀高中、在天龍國唸大學;在東引當兵,在日本工作,再去新加坡唸書,接著又要回臺灣;

我想起J還介紹我讀過殘酷無比的《北京娃娃》 ,讀完我悶了好幾天(裡面的「對我說愛我,即使是假的也好」真是很嚇人);

我想起他換過的幾個聰明漂亮的女朋友,他讀過的書與說過的屁話,還有那幾段口味很重的故事。

卡夫卡的這句話啊,根本就是講給你自己聽的吧。




20140418@書一百 (5)



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

《哈利波特》

今天要說一個匹茲堡女神誕生的故事。




Y是 2010 年秋天來到匹茲堡的,比我早一年。

一如其他所有同學,經過一番小小的波折,Y最後在一位帥氣德國教授的麾下落腳。德國教授的研究領域很廣,主要是語音(speech)與多媒體檢索(multimedia retrieval),也兼作一些雜七雜八的工程項目。

教授年紀雖然稍大,但還是長得好看,談吐也溫文儒雅(套句中國女同學的評語),與妻子住在離學校車程四五十分鐘的郊區,家裡養了幾隻貓、幾隻狗──還有四匹馬。

我來的第一個學期,與Y和德國教授在同一個 project 裡。某日教授突然左手打著石膏來開會,我問Y:你老闆怎麼了?Y說,騎馬摔下來骨折了啊。

德國教授的好處倒不真是帥或會騎馬。在 CMU 這工作狂們拿命來拚的險惡叢林裡,他是我所見過罕有的、真心為學生著想的教授。他已經足夠資深,懂得並且願意(注意,這是兩個概念)以自己的位置幫學生與不利的條件周旋,並在嚴苛的環境下給學生最大程度的自由。

Y與我說過,他去阿拉斯加回來,買了個類似「熊出沒注意」的三角警告路標貼在辦公室門上,那時他很開心跟老闆講這件事,老闆笑著回答他:「It has been always on my list,但一直沒機會去。」Y說:他老闆是真的能 appreciate 這種事的人。這種教授在 CMU 不多了。

我心有戚戚。我是不知道整個 CMU 如何,但至少在我系上的教授裡,這肯定是少數。




教授與Y某日討論到他們手上的一組資料,是某個老人安養院裡真實的監視攝影機影片,總共好幾千小時。教授先講了這組影片的各個面向,包括室內環境的大小、照明,病人的人數、生活型態,攝影機的數量、位置、畫質,還有隱私權等等,接著問了一個問題:有沒有可能在不安裝感應器的情況下、光憑影片就能追蹤每個老人的位置?

Y立刻脫口而出:

──噢,你需要的就是一個「劫盜地圖」(The Marauder's Map)嘛!

「劫盜地圖」是《哈利波特》裡的一樣魔法道具,平時乍看是一張白紙,但當使用者對地圖說出「我莊嚴地宣誓我不懷好意」這句咒語,地圖上就會顯示出霍格華茲詳細的地圖(隱藏或禁閉的區域除外),以及「每個人的名字與位置」。

帥氣的德國教授竟還真有讀過哈利波特,立刻就懂了。

壞消息是,因為這樣那樣技術上的限制──主要還是監視攝影機畫質不夠高──室內多人 tracking 並不是做不到,而是通常很難區分哪個人是哪個人,頂多只能辨識「這裡有個人正在從這裡走到那裡」,至於認出他是誰,那就很難了。

不過還是有好消息。可能基於安全的考量,這老人安養院裡的監視攝影機數量異常地多,或許在某個程度上能夠彌補畫質的缺陷。

只是沒有人知道可不可行。也從來沒有人做過。

話說回來,劫盜地圖神奇的地方──同時也是這個道具在劇情中發揮關鍵作用的地方──就是劫盜地圖不會被各種法術與道具所蒙蔽,無論如何都能認出你的本來面目。像故事裡有個角色變成了老鼠,還是乖乖在劫盜地圖上顯示出了本名。

要是劫盜地圖沒辦法顯示名字的話,那就只剩下腳印,一點也不酷了。
  



德國教授要Y列出他想做的題目,從簡單到難。Y列了六個,從簡單到難,第六個就是劫盜地圖。

列完以後,Y想了想對老闆說:我還是先做第五個吧,第六個實在是太難了。

做了一個月,教授看了看初步結果,露出很猶豫的神色(大抵是「這題目真不知道在幹嘛」的意思)。

Y見狀便說:還是我試試做劫盜地圖?這個很難,我真的完全沒把握能不能做出來。我該試試嗎?

帥氣教授的回答很簡潔:Why not ?




果然是很難,這一做就是一年多 。

但Y不愧是Y,還真把東西做出來了。

這篇論文登上了 2013 年的 CVPR(Conference on Computer Vision and Pattern Recognition),是 CV 領域的第一大會,2013 年的論文錄取率是 25.2%。文章標題一開頭就是「劫盜地圖」:

Harry Potter's Marauder's Map: Localizing and Tracking Multiple Persons-of-Interest by Nonnegative Discretization. Shoou-I Yu, Yi Yang, Alexander Hauptmann. IEEE CVPR 2013.

這是世界上「第一個」成功在「複雜室內環境」中實現多人 tracking 的研究。Y就活生生出現在我眼前(還很常一起跟我去吃飯!),能夠認識如此神級人物真是我三生有幸。

同時似乎因為論文標題很萌的緣故,這篇文章在學術圈裡意外激起一陣波瀾。中國的校內網上許多帖子討論這篇 paper 很神,四面八方有關係沒關係的人都注意到了這篇文章。認識的人丟訊息來說恭喜、說這篇文章紅了,連不認識的也有寫信來說想合作的。

大家還在Y的個人板上起鬨,要他「快買巫師袍,到時候穿著報」、「魔杖還可以方便指著講解」。可惜最後生性木訥的Y沒有這麼做,不然肯定上頭條。




這件事還沒完。離Y正式成為匹茲堡女神還差一步。

文章爆紅以後,除了朋友的起鬨以外,許多英文媒體──包括科技媒體與不是科技的媒體──也都紛紛刊出了「來自 CMU 的劫盜地圖」這則報導;同時也吸引來了一些真正有興趣也真正有錢的研究者和公司。Y的帥氣德國教授因此多開了不少會、Y也在一些公司面前報了這篇論文。

接著這個研究登上了 CMU 網站的首頁。

CMU 網站的首頁可不比臺大首頁,登上首頁是非常非常了不起的殊榮。在媒體熱潮後一週,CMU 校方正式對外發出了新聞稿(news release)。

那是風風火火的 2013 年六月。這則新聞毫不意外地傳回了臺灣。

臺灣的新聞是這樣寫的:

劫盜地圖 哈利波特真實版

【聯合晚報╱蔡致仁】

「哈利波特」系列裡的魔法物品「劫盜地圖」 (Marauder's Map)現在有了真實版。美國賓州卡內基梅隆大學研究生發明了「智慧地圖」,讓監視攝影機裡的人在地圖上的位置一目瞭然,可以協助防止小偷或幫助在賣場迷路的民眾。

這個智慧地圖系統分析攝影機的畫面,透過臉部辨識、衣服顏色比對掌握某人的位置,而且還可以從他最後出現的地方預測他的去向。

與同事共同發明智慧地圖系統的卡內基梅隆大學研究生游舒逸(譯音)說,設計地圖最大的挑戰是從複雜的室內環境找到並且追蹤某人,因為牆壁與室內擺設會擋住攝影機。他與同事想到的辦法是結合多種追蹤技術,譬如辨識臉部以及衣服顏色。

游舒逸說,他的「劫盜地圖」是第一個可以在複雜的室內環境,透過監視攝影機同時追蹤多人的智慧地圖系統。日後該系統可用在療養院或大型商場,幫助迷路的病人或者民眾。

So, it's official now.

這篇報導不僅在聯合晚報上刊載,多家中文的網路科技媒體也轉貼了。Y的個人板上,朋友們興奮極了,紛紛起鬨,說他是「臺灣之光」、「匹茲堡第一正妹」、「CV 女神」。

直到 2014 年的今天,我們都還是會笑稱Y是「匹茲堡女神」(好像昨天中午吃飯的時候才剛講過的樣子)。




這則新聞什麼都好,只有一個小小的瑕疵。

而其實只要臺灣的記者把Y的英文名字丟進估狗一下,很快就可以發現的:

Y不姓「游」,而姓「余」。

Y的本名是「Shoou-I」,不是「舒逸」,而是「守壹」。守護的守、壹周刊的壹。

他從頭到尾都是個男的。




20140417@書一百 (4)



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解說愛麗絲漫遊奇境》

阿亮工作室出版、ㄚ亮著、Glenn Lai 作為英文顧問的《解說愛麗絲漫遊奇境》,是一本 2006 年春夏之際出版的、中英對照、專門註解 Lewis Carroll 《愛麗絲漫遊奇境》(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rland)的奇書。

全書合計 392 頁、版權頁與目次另加 12 頁,據作者網站上的說法,全是他自己買了一套 InDesign 硬生生排出來的。這書有兩個版本,一是薄皮的平裝版、一是上了紅色燙金硬皮的首發限定精裝版。定價不便宜,約是新臺幣五百塊上下。

2006 年秋,大四上學期剛開學,我在臺大前門唐山書局的一角看見這本紅色硬皮、燙金字體,毫不虛浮造作、實打實的精裝書,當下就入迷,捧讀後愛不忍釋,雖然沒有打折,我還是忍痛付錢把書帶了回家。



此前我斷斷續續蒐集過一些愛麗絲夢遊奇境的小物,卡通、童書、玩具、小說,包括 EA 2000 年出的血腥愛麗絲我都巴著同學找給我,從頭到尾破過兩次(簡單模式一次、煉獄模式再一次──儘管是 2000 年出的遊戲,至今在我心中的地位罕有其他 FPS 遊戲能超越)。但我對愛麗絲宇宙真正的啟蒙,卻紮紮實實是來自這本書。

此書是以左右中英對照的格式,一段段翻譯並註解愛麗絲的文本,同時詳實呈現各版本差異、典故、翻譯等千頭萬緒的細節。 我本以為自己對愛麗絲夢遊奇境的文本已了然於胸,但此書氣定神閒地在那世界裡又開出了另一個世界。我大受震撼,像個小粉絲一樣跑去ㄚ亮的網站上留言:

入手大作《解說愛麗絲漫遊奇境》,讀後驚為天人。使我震撼的不只是本書近乎變態的嚴謹細膩,更在於您完成這本作品的驚人毅力。這樣的精神,即使是在今日的台灣學術界也是罕見的,更遑論是自由作者了。

雖然孤單,請繼續努力。

你很棒。加油!

想來除了乍見新世界的感動外,多少還明白此般作者得在寒窗前苦幹實幹多少時間、付出多少精神,紮紮實實刻出一本書來,還得自己排版印書,才能勉強在非主流書店的一角擺上一疊,苦等有緣人來取走一本。這早不是「對書有極大熱情」,而根本是雖千萬人吾往矣、西出陽關無故人的瘋魔境界了。

那是 2006 年十二月中旬,ㄚ亮簡短回覆了我的留言:「謝謝 windx 的指教,也需要請大家多多推廣」。

短短一言,雲淡風輕,不帶贅語。



2009 年,我碩士唸至尾聲,行將口試,接著就要去服替代役。

那是個渾渾噩噩的春夏之交。過去兩三年間經歷完一場感情的大風暴,彷彿把氣力都耗盡,拖拖拉拉掙扎著才在口試前幾天把碩士論文趕完。

趕完論文要付印時,我做了一件非常少女的事:在碩士論文開篇的致謝裡,我大剌剌引用了愛麗絲夢遊奇境裡這段 Alice 與柴郡貓的對話(我知道我寫過了,但請讓我再寫一次):

Chapter VI. PIG AND PEPPER. 第45段

。Alice 向 Cheshire Cat 問路

"Would you tell me, please, which way I ought to go from here?"
「可不可以請你告訴我,從這裡我應該往哪裡去呢?」

"That depends a good deal on where you want to get to," said the Cat.
「那主要還看妳想往哪裡去囉。」這貓說道。

"I don't much care where--" said Alice.
「我不太在乎是去哪裡──」Alice 說。

"Then it doesn't matter which way you walk," said the Cat.
「那麼妳往哪條路走都無所謂吧。」貓說道。

"--so long as I get somewhere," Alice added as an explanation.
「──只要能讓我走到某個地方就行了!」Alice 補充說明。

"Oh, you're sure to do that," said the Cat, "if you only walk long enough."
「噢,妳一定可以的。」貓說,「只要妳走得夠遠。」

在一一點名完所有要感謝的老師朋友之後,在致謝頁的底端我寫著:

只要走得夠遠,一定可以到達某一個地方

而我終於真正走進夏天裡了。

感謝所有愛我的與我愛的,這本論文寫滿了你們。



時間轉到 2011 年,又是春夏之交的時節。我服完替代役,又在學校當了一年的研究助理。此際我已經申請完博士班,陸續收到幾家學校的 offer。雖然還沒決定要去哪裡,但大致知道接下來幾年會在海外度過。

我想與朋友們好好道別,心頭又浮上這本書。

這本書在市面上已經買不到了,博客來沒有、TAAZE 也沒有。我於是提筆寄信給ㄚ亮:

ㄚ亮您好,

我非常喜愛您所寫的《解說愛麗絲漫遊奇境》一書,自數年前於唐山書局入手以來便再三翻讀,愛不釋手。

今年暑假我行將赴美深造,於是決定一次購入多本《解說愛麗絲漫遊奇境》作為臨行禮物贈予友人。

我想買的是別具意義的「紅色紀念精裝首版」(也是我當初入手的版本),數量大約是10-15本左右(我亦招攬了幾個朋友團購)。

不知道「紅色紀念精裝首版」還有這個數量嗎?該如何付款與收貨?

謝謝。: )

windx

(數年前我曾在您的部落格上留言,盛讚此書不但「近乎變態的嚴謹細膩」,毅力更是無比驚人。還記得我嗎?哈哈。多年過去,即便市面上出現了許多與愛麗相關的書籍,但竊以為仍無超越此書者。無論如何都請繼續加油!)

他過了好些天才回信,信上向我道謝,說自己近期對數學與英文的基礎教學方式有一些反思,正在整理準備出書。而說到愛麗絲這本書,他自言「明白這樣的書是很難大賣的」,「說到這部解說愛麗絲的書,平均每兩三個月才賣出一本吧!所以有很多庫存,數量不成問題。」

信末他附上自己的郵政劃撥帳號,還給了我一個不錯的折扣,並願意自己負擔運費。

收到信後我想了想,便在我的個人板上正式發起團購,向大家宣傳這本書,湊了幾天竟然湊到了整整三十本。

我再次向他去信說明團購的數量變多了,同時直接把金額算給他。ㄚ亮回信說,他可以再送我兩本,會分兩批寄給我。

最後一封信上他寫道,除了書以外,「另有 32 片贈送的光碟(台灣民間文學集),以及百餘張(愛麗絲漫遊奇境的)書籤 」。

兩大箱書很快寄到我的研究室。我小心翼翼地拆開。確實是當年在唐山書店角落裡吸引我目光的紅皮精裝本。書況極佳,全是新書。

箱子底下散置著一疊小書籤,以及 32 張他自製的光碟。

作為一個寫作者,看著這一箱五年間「兩三個月才賣出一本」的書,看著這一箱確實引領我進入愛麗絲門徑的敲門磚,還有那 32 張在另一個冷門題目上又費了好大一番工夫的光碟(這些更冷門的東西又有多少人看得到呢?),我心情複雜得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而寫文章的此際已是 2014 年的春天,Pittsburgh 昨天罕見地飄了一整天的小雪。

當初來美國的時候,我捨不得把紅皮精裝版的書帶來,只帶了一本ㄚ亮多送的平裝版書來美國。此刻就在我的手邊。 連在我辦公室桌上的馬克杯都是柴郡貓的(加了熱水之後,杯身上的貓兒身體會消失不見)。

如果要我舉出一件事來描述ㄚ亮在這本書上下的工夫有多深,那麼是他網站上寫的、關於插圖的這件事:

插圖的取得來源一直是個困擾,雖然著作權已經過期,但掃描自目前的解說書籍卻也值得商榷,最後決定以高價標得許多原出版社 MACMILLAN 公司早期(十九世紀或二十世紀初)的書籍,然後以其中 1898 年 PEOPLE'S EDITION 作為圖片掃描的依據。 MACMILLAN 三種版本裡,原來為紅皮封面的版本圖片最大,PEOPLE'S EDITION 稍小一些,1907 年以後出現的袖珍本更小,所以可以說有「大」、「中」、「小」三種尺寸。 這本解說書籍的插圖大小是根據 PEOPLE'S EDITION 亦即「中」的版本,以一比一的大小來印刷的。

後來遠流 2010 年出了一本號稱是「中文世界第一本愛麗絲註解本」的書(書名就不提了),我憤怒極了,在我的個人版上開罵,還寄信去遠流的客服抗議。無論好壞,後來才出的註解本決不可能是「第一本」,中文世界也從未「始終欠缺一本」如此如此的書──早在此前,已有一人耗費無比的精力時間,寫出一本足以啟明讀者視野的愛麗絲藏寶圖了。

身為那極少數極少數,買了這「兩三個月賣出一本」的書的讀者,我實在無法忍受這個看似無足輕重的冒犯。



而如果要我說為什麼我對愛麗絲這則故事如此著迷,我也說不上來。可能是因為它古怪黑暗的趣味,可能是因為迪士尼卡通裡五彩繽紛的色澤,可能是因為愛麗絲家族與作者卡洛爾間流言蜚語的八卦,可能是因為愛麗絲已被許多當代創作者再製與重述,也可能是因為這則故事各個角落裡布置的大大小小的謎──

我真正認識愛麗絲是 2006 年的秋天,在唐山書店的那個下午。那時的我才大四。不久後的未來,有一場巨大的、即將改變我一生的風暴即將襲來。

但在那個下午我是不知道的。

我靜靜看著書裡有著一切小女孩缺點的愛麗絲,無所畏懼地在這古怪的世界裡橫衝直撞,好像怎麼都不會受傷。最後所有的魔魅、所有的恐懼、所有的衝突都化為一場夢裡飛散的紙牌。愛麗絲在和煦的陽光中醒來,向身邊的姐姐說:

啊,我作了一場好奇怪的夢!

我呢,則滿意地把書闔上,惦惦錢包裡的鈔票,走向櫃檯,決定把這本書買下來。




20140416@書一百 (3)


2014年4月15日 星期二

《為什麼要自殺?》

2013 年感恩節,我從 Pittsburgh 往北飛,到一個更冷、更冰天雪地的小城 Ithaca 拜訪P。

P與我是高中的死黨。我們一路看著彼此幹了許多年少輕狂的瘋事蠢事,以及更多非常了不起的事。後來我們讀同一所大學,偶爾會約出來吃飯見面,講講屁話,聊聊女人,說說近期的閱讀和寫作,談彼此的規劃與夢想。一直如此斷斷續續聯絡著。

後來P先出了國,再來我也出了國。

2013 年是我變動很大的一年(每次寫這句話都有種星座命盤的預感,好像接著就要寫「因為水星逆行的影響」什麼的),經過半年流浪般的尋覓,終於在九月底確定了新的指導教授。聽聞P行將口試畢業,我便和他約好定要去 Ithaca 找他。另外和在 Boston 的高中同學D講定,三個人感恩節要在 Ithaca 碰頭。

我還記得機票是美金四百塊錢,我想也不想就刷了。



感恩節照例東岸會有大風雪,意外地我的班機很準時。抵達的時候外頭竟是大晴天,室外爍亮亮的都是反光的積雪。Ithaca 機場很小,出了安檢立刻就是行李轉盤,我等不及取行李就跑出機場外,P開著帥氣的凱迪拉克來接我(哈哈)。

P住在矮公寓的二樓(還是三樓),有一個室友。他領我進他家的時候竟沒拿出鑰匙,大手一推就把門打開。我驚呆了:你們不用鎖門的嗎?

P不屑地回答:誰要來這裡偷東西啊!

P的家很大,客廳有個L型的大沙發。這幾天就睡在這裡。幾乎比我睡過的便宜旅館還舒服。客廳有大片的落地窗,打開窗簾走出去是小陽臺,外頭的中庭滿滿都是雪。

Boston 到 Ithaca 的路下大雪,D說他沒辦法過來了。



Cornell 是個在山谷間的學校。前後都是峽谷。P帶我去看學校門前的吊橋,我往下看去,吊橋底下是河谷 ,瀑布的水衝下來,下頭的冰碎了卻融不掉,大塊大塊的碎冰在瀑布的轟隆聲中迴旋著。

P對我說,其實他去查過,Ithaca 的自殺率低於全美的平均。不像大家說的那樣。

我說,跳橋太慘了吧。要有多想死才會想從這裡跳下去。不被撞死也被淹死、不被淹死也被凍死。

P默默地說:而且要好幾天才會在下游浮起來。



P像是憋了許久那樣對我說了好幾天的話,而我也是。美國的博士生活在某個層面上是封閉而疏離的,每個人都要好好照顧自己,而沒有照顧好自己也是自己的責任。

我與P在 Cornell 附近極負盛名的咖啡店就窗坐了一個下午,Ithaca 有名的殺人魔酒吧老闆也剛好一如慣常待在角落自言自語。我們談了許多,談了生活,談了工作,談了女人。談了各自的疼痛與復原,各自受的傷與人生的選擇,談我們想要的世界。

P說,因為我們懂的多、在意的多,所以才會一直吃屎啊。

我說,不是的。是因為我們心中對於世界還有一個美好的想像。而且我們還不願意放棄。



後來我們無可避免談到女人。談到P交往多年,分了手、正在遠方讀博士的前女友。P說那其實是一個很適合他、很好的女孩子。可以說話也可以一起玩。

只是啊。

我聽完之後對P說:幹,去找她啊!

既然過了這幾年還是覺得這個人最適合,還是覺得在一起很開心。幹。去找她啊!

P說,那幾年,兩個人都年輕,在一起的那段時間,真的真的很開心。

我還是一句話:幹。去找她啊!

這幾天裡我說了這句話好幾次,P還對我說,他研究過,從紐約到那個女生唸書的地方有一班直飛的飛機。是全世界最長的單程航班。



Black Friday 我們一起去雪城的購物中心看了電影《原罪犯》的美國版。這部電影的韓國版我與P很有默契地都非常熟悉(是經典啊!),從雪城開回 Ithaca 的路上我們一路比較兩部電影,說韓國版的那裡哪裡好,美國版的東施效顰哪裡搞砸了。朴贊郁的原版結構非常完整,細節環環相扣,前後邏輯一致,角色也很立體,最後大雪中的結局非常非常動人;相形之下美國版的翻拍幾乎一無長處,結局的更動有一點點新意,但就是為了不同而不同。與其這樣倒不如完全照本翻拍就好,至少劇情不會亂七八糟的。

那晚我只買了一件 A&F 的衣服。回程的路上下大雪,我們在空無一人的加油站停下來加油,很有沉默之丘的味道。



我們還去了 Farmer's Market,遇到一個會講中文的美國老人在擺攤賣書畫──中國的書畫!他問我們從哪裡來,我說是臺灣,他開心極了,說他在臺灣待過好多年,在溫州街與師大周邊混過,跟隨幾個老師學書畫、篆刻、和藝術史。他說了幾個名字,我都不認識。

他說,臺灣朋友給他取了個號,叫作「前身漢人」。

我們開心地合照寒暄之後去看後頭的湖。湖面完全結冰了。小水鳥們安逸地站在冰面上,理所當然那樣。有種奇妙的喜感。



前前後後與P說了許多話,好像醒來就在說話似的。終於還是到了最後一天。他送我去機場(其實也就五分鐘),陪我在外頭等飛機。我問他,會去找那個女孩嗎?

P想了想說,可能寄個信吧。兩個人其實也不太可能如何了。

我還是笑笑說:幹。去找她啊!

P送我進安檢就走了。想不到當晚 Ithaca 又下大雪,班機無限期誤點(就是不知道幾點會飛的意思),我打給P,又混進他當晚和朋友的火鍋聚會裡,意外認識了一群新朋友,聊得非常開心,痛快極了。

隔天清晨五點我從P家的沙發上醒來,終於上了飛機,輾轉回到 Pittsburgh。

最後我們對彼此說加油與保重。那是非常非常真心的。



兩個月後是聖誕節假期,我飛回臺灣過節。

抵臺隔天早上點開臉書,我嚇壞了。

那女孩竟然過世了。



女孩的親人來臉書上宣布這個噩耗,寫得語焉不詳,我直覺不妙,立刻在線上丟了P,開頭就是一句髒話。

幹。怎麼了。

P很快就回話:幹。傻啊。

我與P結交十數年,從年輕到現在,儘管我們內心都有極其稚弱的一塊,我從不曾聽過P啜泣。



後來P臨時改動行程也回了臺灣,我們在中和見面,去了一家極其夢幻的咖啡館。在店裡我取出兩本在舊書攤上找到的書,都是在講自殺者遺族的書。

交給他時我說:我知道現在說這些是不合時宜的。但如果連這種時候書本都不能幫助我們,還有什麼時候可以幫助我們呢?

P點點頭收下。說這些年他其實有意避著少看文字了,看著難過又有什麼用。



2014年一月初我結束假期要回美國。我總有習慣要訂一批中文書帶回美國,當作接下來一年的精神食糧。

我想了想,最後在本來的書單上加了 Thomas Joiner 的《為什麼要自殺?》(Why People Die by Suicide?)。

我想我們永遠都不會知道為什麼了。

而且「為什麼」有時候他媽的一點用都沒有。

但就像我熱愛的張惠菁說的,「那些你不相信的事。你仍然不會相信。但我會再說一次。」



20140415@書一百 (2)


2014年4月14日 星期一

【2014夏日的「書一百」計劃】



因為覺得逼死自己的各種方法還沒有試全的緣故,我決定從今天(4/14),每天挑一本書、寫一則關於這本書的故事,總共一百天。

規則如下:

  1. 書、短文、畫冊甚或課本皆可,唯獨作品和故事都必須是真實的。
  2. 篇幅不拘,不找插圖。
  3. 盡量在一個半小時內寫完。

無論怎麼想,這個計劃好像都會以失敗收場──不說別的,我真的可以回想起一百本書的一百個故事嗎?──不過管他的,看看這個夏天要帶我去哪裡吧。



目前進度:

  1. 《倚天屠龍記》
  2. 《為什麼要自殺?》
  3. 《解說愛麗絲漫遊奇境》
  4. 《哈利波特》
  5. 《背著電腦,去歐洲流浪》
  6. 《朗文英語聯想活用辭典》
  7. 《流離》
  8. 《四葉妹妹》
  9. 《波莉安娜》
  10. 《野火集》
  11. 《台灣.獨立.您等會兒!》
  12. 《我愛布丁》
  13. 《黑暗時代群像》
  14. 《台灣地圖大全》
  15. 《我們賴以生存的譬喻》
  16. 《怎樣追求女友》
  17. 《資訊社會學》
  18. 《現代中國散文選》
  19. 《我想要雙鴨子腳》
  20. 《少一點 LESS》
  21. 《訓詁學》
  22. 《四葉妹妹與黑色的白色的動物》
  23. 《心靈的顏色》
  24. 《寂寞的小狗》
  25. 《俠義金粉》
  26. 《擊壤歌》
  27. 《生還者希望你知道的事》
  28. 〈少女的祈禱〉
  29. 《生物學》
  30. 《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
  31. 〈一棵開花的樹〉
  32. 《幸運兒》
  33. 《女醫師教你真正愉悅的性愛》
  34. 《漢語音韻學》
  35. 《台灣廢墟迷走》

「書一百」第一季完結





20140414@書一百 (0)




《倚天屠龍記》

金庸的小說裡,我最喜歡的還是《倚天屠龍記》。少時讀來只覺得主角性情善良,屢有奇遇,該帥的時候帥,該憨的時候憨,非常有意思;但年紀稍長時再讀,卻覺得張無忌的人生困境與我自己的竟隱隱相映,更有感觸。

每個人都是好人、想要對每一個人好,但這終究是不可能的。即便是九陽神功、即便是乾坤大挪移、即便是倚天劍屠龍刀,身而為人終有極限。像沒力說的:你沒有覺察到的事情,就會變成你的「命運」。

在你所見所及所想的擘劃之外,有許多小事正在發生,那些看似瑣碎卻彼此緊密嵌合的小齒輪,滴答、滴答轉動著。它們發出極其細小的聲音,沒有人聽得見。



2013年十月,我去日本名古屋開會,順便回了臺灣一週。出發前幾天,某晚與Y走路回家,我一時興起,與他提起倚天屠龍記,說那是我最喜歡的金庸小說,因為主人翁貫串全書的困境竟與我隱隱相合,在人生的歷程裡反反覆覆地印證。

不想從小在日本與泰國住過許多年、英文比中文好的Y竟然沒有讀過。

那時我就決定,回臺灣時,必要去舊書攤上搬一套倚天屠龍記回來送給他。

於是用著回臺灣的空檔,我往光華商場的舊書攤跑,挑了一套遠流版淺藍綠色書皮、小本的倚天屠龍記,一套八本、三百塊錢,雖然有點舊,但很合算。

上飛機要回美國的前一晚,我抓起這套書要放進行李箱裡,才注意到一件不可思議的小事:

這套倚天屠龍記,八本,裡頭竟然有兩本第八集。

沒有第六集。



我還是把這本書帶上飛機飛回美國。只是,這疊小書在我辦公室裡待了整整兩個月。

年底聖誕假期我又回臺灣一次,每有空檔我便往舊書店跑,舉凡興南夜市裡的舊書店、光華商場的舊書店、公館的舊書店、師大的舊書店,大大小小都跑遍了。怎麼也找不到這本遺落的倚天屠龍記。

遠流藍綠皮、小本、第六集。

而且這個版本也已經絕版,買不到新書了。



我上飛機回美國的前兩天,我晃到離臺大稍遠、羅斯福路上的一家舊書店,我穿過窄小幽暗的樓梯上二樓,推開門是個壯碩戴眼鏡的男人,坐在櫃檯前看書,我問他:有金庸嗎?

他說有啊,都在那裡。指了指角落的一櫃。

我上下看了一遍,沒有。理所當然地沒有。我與同行的L說,怎麼辦啊,都找不到。

這時老闆見狀問我們:你們找什麼?

我不抱什麼希望,還是說了: 倚天屠龍記、遠流藍綠皮、小本、第六集。

我買了一套舊書,竟然有兩本第八集,就只差這本。

老闆點點頭說:噢,這本啊──

──在和平東路上師大對面的那家二手書店有。一本只要十塊錢。

什麼?

老闆很篤定地再說了一次:他們有這本。我前幾天去的時候看到的。只要十塊錢。

我與L都瞪大了眼睛:倚天屠龍記遠流藍綠皮小本第六集,在某一家特定的書店有,而且只要十塊錢?

老闆一副「你們這些鄉巴佬」的神色,點點頭把店址抄給我。



我們連聲道謝之後急忙退出書店,直奔老闆指點的地方。

一進去是個寬敞無比的地下室,鋪天蓋地全都是書。我們問清楚之後趕緊跑到金庸小說的櫃前,定神一看:真的!

倚天屠龍記、遠流、藍綠皮、小本、第六集,十塊!

這是我上飛機的倒數第二天,已經找過四五家舊書攤,幾乎要放棄的時候,就這樣輕輕鬆鬆以非常便宜的價格到手了。

不世出的舊書店主人真是太強了。他從頭到尾沒有打開電腦,光憑記憶就知道答案──他根本不可能知道我們會去他的店裡問這本書啊!



後來那本小書順利抵達二十小時航程外的 Pittsburgh,並在大雪天裡與其他同伴湊齊成一套,順利送給了Y。

怕Y覺得不好意思,我等他讀到一半的時候才講了這段逸事。

Y問我,那多出來的第八集呢?

靜靜放在我臺北家的書架上。或許它也是誰的命運裡不為人知的小齒輪,正在故事外頭滴答滴答地響著。

只是我們是主人翁,怎麼也聽不見的。




20140414@書一百 (1)



2014年4月3日 星期四

泰迪熊





民主啊是一隻髒髒破破的泰迪熊。

看起來軟趴趴的,好像什麼也做不了,抱久了容易髒,清洗很困難。沾到髒東西一下就全吸進去,洗也洗不掉;偶爾拆開來檢查,裡頭雜七雜八的,根本看不出有幾成是真正的棉花。

但在我們睡著的時候──或許誰也沒有看見──這隻髒髒破破、毫不起眼的小熊,能夠舉起小小的木劍,站在我們的枕邊,在黎明前為我們守護一夜的安眠。